完形疗法:治疗关系

逍遥学能  2010-02-26 13:19

完形治疗是存在主义治疗法的一个分支,其基本焦点在于治疗者与当事人间一对一的关系。治疗者应对咨询品质、对自己及对当事人的了解程度及当事人能否保持开放的态度负起责任。同时应建立和维持一个良好的治疗环境以促进当事人进行改变。治疗者的经验、洞察力和察觉是达成疗效的基础;而当事人的察觉和反应能力则更是治疗成功的关键。重要的是,当咨询员与当事人会心接触时,咨询员应允许自己受到当事人的影响,并能与对方分享自己的知觉经验。
  完形治疗法不仅希望当事人展现本来的面目,咨询员与乐于表达他们的反应与对当事人的观察,他们会以适当的方式分享个人的经验,但不会试图操纵当事人。与此同时,治疗者更要对当事人的身体反应有所回馈。借助回馈,当事人可发展出一种对自己所作所为的察觉。治疗者尤需以诚心与敏锐的反应面对当事人,在不否定他们的情形下,去挑战他们可能的行为取向。此外,治疗者也必须与当事人共同探索他们内心的恐惧、灾难性的期望、障碍及抗拒。
  有许多的学者也都认为你和我的关系及咨询者的咨询品质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技术则非其重点。他们也提出警告:若治疗者受制于技术,则可能虽与当事人相处却无法洞悉自己,这是相当危险的。唯有借助治疗者的态度和行为及与当事人建立的关系才是真正重要的。(Jacobs,1989;E Polster,,1987a,1987b;M.Polster,1987;Yontef,1993)。这些学者指出,目前的完形治疗法已脱离早期的治疗实务。许多完形疗法咨询员更加强调诸如:投入、真实的对话、亲切、咨询员更直接地自我表达、减少使用定型化的演练,以及当事人的体验等因素。
  波尔斯特二氏(1973)强调咨询人员须认识自己,及担任治疗任务的重要性。就像专家须接触他们所写的东西一样,咨询人员须投入才能创造当事人的新生活。他们呼吁,咨询员应视自己的人生经验为治疗历程中的重要原料。根据他们的说法,咨询人员不仅只是回应者与催化剂,如果想要产生疗效,咨询员必须跟当事人引起共鸣,以及他们必须与自己也起共鸣。因此,治疗便成为一种在你我真诚关系的基础上运作的双向投入。不仅当事人会改变,咨询人员会改变。如果咨询人员未能敏锐地运用个人的温和、坚强、与同情心等特质以回应当事人,那么他们只不过是技匠罢了。
  在一场研讨会中,贾古斯(Jacobs,1989),发表了一篇文章《完形理论与其治疗中的对话》(Dialogue in Gestalt Theory and Therapy),强调治疗关系是产生疗效的一项因素,也是治疗历程的重心;并指出目前完形治疗法趋于更加重视治疗关系,而非技术。贾古斯认为,采取这种取向的咨询员能进行那种以[现在]为中心,不带价值判断色彩的对话,使当事人因而更能提升其察觉力,能经由跟咨询员的会心接触而更了解自己。在完形治疗法的实务里,技术依然重要,但是其重要性必须以能够导致上述的效果为准。至于本章后头所谈到的完形实验,其目的是针对唤起当事人的察觉力,而不是提供解决当事人问题的简单办法。贾古斯深信,如果咨询员在受挫,并且想改变当事人的情况下使用实验,那么就是误用实验,并且很可能因此阻碍了当事人的成长,而非孕育其成长与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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