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5-11-23 10:10
《六国论》
37、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贿赂秦国,自己的实力因而就亏损,这是灭亡的原因。
38、不赂者以赂者丧。
不贿赂秦国的国家因为贿赂秦国的国家而灭亡。
39、盖失强援,不能独完
因为不贿赂秦国的国家失去了其他国家强有力的援助,就不能单独保全,
40、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
比较秦国(由于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与战争取胜得到的土地,它的实际数目多到百倍;
41、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
那么秦国最大的欲望,诸侯最大的祸患,本来就不在于战争。
42、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诸侯)送给秦国的土地越多,(秦国)对诸侯的侵略也越急。所以用不着作战,谁强谁弱,谁胜谁负,就已经决定了。
43、至于颠覆,理固宜然。
终于落到全部覆亡的结局,从道理上说本来应该这样。
44、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好像抱着柴草去救火,柴不烧完,火就不会灭。”这话说对了。
45、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
燕国和赵国的国君,起初有长远的谋略,能够坚守国土,坚持正义不贿赂秦国。
46、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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