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人物简介:史良_历史人物

逍遥学能  2014-05-1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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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人物简介:史良

史良(1900-1985),女,字存初,1900年3月17日出生于江苏省常州一个书香门第。

史良从小性格倔强,具有反抗精神。幼年在家从父读书。14岁入常州女师附小读四年级。毕业后考入常州女子师范学校。她读书用功,成绩名列前茅。她从青少年起就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意识。五四运动爆发后,常州女师是学生运动活跃的地方。史良是女师学生会会长,成为学生爱国运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她联合常州其他几所中学,成立了全县学界联合会,她被推举为常州副会长兼评议部主任,经常带领同学上街演讲,查抄日货,在同学中威信很高。

五四运动后,在著名民主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的影响下,史良于1920年5月在常州发起创办义务学校,逐渐成为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1920年7月至1922年1月,史良参加常州教育界和社会进步人士共同反对地方政府企图停办常州(男、女)两师范的护校斗争并取得最后胜利,初步显示出她超群的胆略和才华。她领导女师护校运动实质上是争取和维护女子教育权利的斗争,也是她从事妇女运动的开端。

同年夏天,史良从女师毕业后到上海。先在大同大学补习英语,后转入上海女子法政学校学习。半年后又考入上海法政大学。这所大学是著名法学家徐谦所办,史良是该校第一届学生。她起初学政治,后转学法律,为后来从事律师职业奠定了基础。史良在法政大学期间,除了用功读书之外,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1925年五卅运动时,史良为支援工人反对日、英帝国主义的斗争,参加了示威游行,以致被捕关押一天。她主编一个名为《雪耻》的刊物,其宗旨是宣传民族独立,反对列强侵略,在上海学生界有一定影响。

从法政大学毕业后,史良被分配到南京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政工人员养成所工作。她曾任少校指导员。不久,因与该单位负责人刘伯龙发生矛盾,被以莫须有罪名逮捕入狱。在监狱关了两个多月,后经蔡元培保释出狱。出狱后她离开南京到镇江,开始任江苏省特种刑事法庭临时地方法院书记官。接着,到江苏省区长训练所任训育员。1929年调到省妇女协会,任常务委员兼总务主任。她与杨玉英等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志,欲将散漫的江苏各地妇女组织起来,曾召集全省各县妇女会议。她们出版一种名为《女光》的刊物,反对妇女只当家庭主妇,反对男人纳妾,主张婚姻自由,并提出解除妇女各种枷锁的呼喊,要求教育、经济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她们曾想进一步联合全国各地妇女协会,把妇女大众动员起来。后被当局诬为“动机不良”,连江苏省妇女协会也被解散。这使史良清醒地认识到,在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从事妇女解放运动是根本不可能的。1930年,她失望地离开了镇江,前往青岛国民党特别市党部训政科任主任。半年后又离开青岛回到上海。她领到了律师证明,开始了她的律师职业生涯。

1931年,史良加入上海律师公会。不久,她被选为上海律师公会执监委员会的执行委员。九一八事变后,全国掀起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高潮,上海律师公会在李时蕊、沈钧儒的主持下,在反日爱国运动中十分活跃。9月30日,上海律师公会召开全体会员紧急大会,讨论反对日本侵略问题,史良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对日经济绝交计划、开展反日宣传等四项议案,并成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史良当选为对日备战军事委员会的委员。

193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上海各界妇女召开纪念会,史良在会上发表演讲。她强调今日中国妇女的最大责任不是治家而是救国。中国妇女要得到解放,首先要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没有中华民族的解放,中国妇女的解放是不可能的。会后举行了游行,遭到国民党当局的镇压。军警用木棍殴打游行群众,不少妇女受伤。这次活动对史良的教育很深刻。

史良在上海担任律师时,开始做有名的董康大律师的助手。她工作踏实,口才很好,记忆力极强,能把《六法全书》(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背诵出来,深得董康大律师的赏识。一年后,她在法租界独立开办了律师事务所。她在办公桌上摆放一个银盾,上面镌刻着“人权保障”四个大字,经常以此自勉。史良深知穷苦人受欺压而无钱申诉的痛苦。凡有穷人来找她办案有时她不要钱,甚至为了办案而倒贴钱。她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在上海律师界有很高声誉。

史良从事律师工作不久,便参加了中共地下党在上海的外围组织革命互济会,同潘震亚、张志让等进步律师一起担任互济会的律师。其主要任务是营救被捕蒙难的同志,到监狱探望被判刑的同志。从此,史良便与中共有了联系。

30年代初,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倡导民权保障运动。史良配合民权保障同盟的活动,做了不少营救政治犯的工作。这些工作都是中共地下党通过互济会和鲁迅、周扬领导的左翼作家联盟与她联系办理的。她曾营救过左翼作家艾芜、任白戈,贺龙的家属向元姑、贺干臣、贺学痒,中共重要干部邓中夏、熊瑾玎、陈卓坤、方知达、吴仲超等,经她的努力营救和辩护,有的很快被释放,有的减轻了刑期。

1935年12月中旬,在民族矛盾进一步加深的形势下,史良与上海一些妇女文化团体和妇女界爱国人士共同筹备组织妇女救国会。12月21日,上海妇女救国会召开成立大会。与会的女学生、女教员、女职员、女医生、护士、女律师、女工人及家庭妇女有1000多人。大会推举何香凝、史良、沈兹九、王孝英等七人为主席团。史良主持会议并报告筹备经过。会议通过宣言和章程,并推举史良、沈兹九、王孝英、胡子婴、罗琼、陆慧年、杜君慧、韩学章、高桂芳等11人为理事。会后举行游行,高呼抗日口号,高唱救亡歌曲。参加游行者达万余人。1935年12月,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史良当选为执行委员。

1936年1月28日,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史良被选为执行委员。

5月,上海及全国各地的救亡团体代表在上海开会,成立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史良作为上海妇女救国会代表参加大会,并被选为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成为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领袖人物之一。7月,史良和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等代表全国救国会赴南京请愿,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立即抗日,开放民众救国运动和释放政治犯。9月18日,救国会举行“九一八”四周年纪念大会,参加者2000余人,遭到国民党军警镇压,20多人被捕,受伤者百余人。救国会发表通电和告全国同胞书,揭露控诉国民党当局血腥镇压的罪行。史良在这次集会游行中被打伤。她在医院中写了《九月的鞭笞》一文。10月19日鲁迅逝世,救国会组织隆重的吊唁和送葬活动,史良与蔡元培、宋庆龄、沈钧儒以及其他救国会的领袖都参加了吊唁和送葬,并走在送葬队伍的最前面。

救国会成立后,受到国民党当局不断的威胁、攻击和镇压。1936年11月22日,国民党当局出于其内外政策的需要,终于在上海分别将沈钧儒、史良、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等七位救国会的领袖,以“危害民国”企图“颠覆政府”等莫须有的罪名逮捕,随后移解苏州羁押,并进行了长达半年多的审讯,造成当时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由于“七君子”在狱中坚强不屈的抗争和全国人民巨大的声援,在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于7月30日不得不裁决释放。一场争取救国无罪的艰苦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

“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史良在上海积极参加妇女界和各界救亡协会组织的抗日救亡运动。她与郭沫若、章乃器、邹韬奋、王造时、沙千里、钱俊瑞等30余人发起组织上海各界抗敌后援会,并担任设计委员。她负责筹募救国公债和调整抗敌后援工作的需要与供给工作。

淞沪抗战失败后,史良与郭沫若、章乃器等一同由上海前往香港、澳门进行抗日救亡的宣传。1938年2月初,她离开香港抵达当时的政治文化中心武汉。在武汉,她发表《妇女动员中的一点意见》,系统地阐明了她对动员妇女参加抗战的意见。

1938年3月,战时儿童保育会在武汉成立,史良与宋美龄、李德全、邓颖超等被选为理事和常务理事,并兼任该会的设计委员会主任。保育会在全国各地设立40多个保育院,前后收容和保育了两万多儿童。1938年史良任全国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职务。

1938年7月,国民参政会在武汉召开,史良被聘为参政会参政员。参政会代表约200人,其中妇女代表只有10名,史良是其中之一。为了把全国妇女的抗战呼声带到参政会中去,她与邓颖超等召集各界妇女开会,广泛听取意见,在参政会上提出了诸如组织妇女参加抗战和建国工作、训练妇女干部、建立全国妇女的统一组织、改良战时妇女生活问题、实行战时教育、普及识字运动、扫除文盲、给妇女以职业技术和军事常识训练、奖励积极从事抗战建国工作的模范妇女等许多关于动员妇女参加抗战和建国的提案。

武汉失守后,史良与一部分参政员抵达重庆。重庆妇女界500余人召开大会欢迎史良和邓颖超等人。史良在大会上发表讲话。1939年春天,重庆各界人士为支援抗战,开展献金运动,史良参与领导妇女界的献金活动,成绩很大,受到政府及各界的好评和赞扬。同年秋天,妇女指导委员会在重庆发动为前方将士征募寒衣,号召全国妇女完成征募50万件棉衣,送往前线,支援抗战。史良写了《透过寒衣运动的教育与组织妇女工作》一文,并努力奔走呼号,圆满地完成了征募寒衣的任务。

1939年9月,国民参政会在重庆召开。各抗日党派的参政员在会上提出要求国民政府结束国民党一党专制,立即实行民主宪政,开放民主运动,保障各党派的合法地位等七个重要提案。史良除了完全支持和赞成这些提案外,还单独提出了请中央改进女子教育以适应抗战建国之需要案和请政府从速救济抗日军人家属以励兵役案等两个专门有关妇女问题的提案。由于各抗日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强烈要求,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通过了《请政府明令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的决议,并设立了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史良是宪政期成会25名成员中的唯一女性,还被选为大会休会期间的驻会委员。她还担任重庆各界宪政促进会的常务委员,参加了许多关于促进宪政运动的座谈会和讨论会,经常发表演讲和撰写文章,提出一系列有关妇女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积极的活动。

国民参政会第五次大会后,宪政运动被国民党破坏而消沉下去。1941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了第二次反共高潮,民主党派也受到压迫。为抗议反动派的倒行逆施,史良、沈钧儒等拒绝出席参政会。1942年,史良等四人退出国民参政会。史良也辞去了妇女指导委员会的职务,决定继续从事律师工作,以保障人权,同国民党的专制压迫作斗争。1942年,史良和其他救国会领导人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史良当选为民盟重庆市委委员兼组织部长。1945年10月,民盟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史良当选中央常务委员。史良还以民盟代表团顾问的身份参加了1946年1月在重庆举行的旧政治协商会议。

1945年7月,史良参与发起组织中国妇女联谊会。这是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妇女组织,史良任该会的常务理事。1946年1月中旬,重庆各界人士为促进政治协商会议成功,成立政协陪都各界协进会,史良是协进会的发起人之一。2月初,沈钧儒等发起组织人权保障委员会筹备会,史良被选为筹备委员。2月10日,由陪都各界协进会发起,在重庆较场口召开庆祝政协成功大会,史良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国民党当局蓄意破坏,指挥特务、流氓、打手千余人进行捣乱。李公朴、施复亮、郭沫若及新闻记者和大会工作人员数十人被打伤,制造了较场口血案。史良在群众保护下撤离会场,随即向人权保障筹委会报告血案情形,并提出由人权保障会对国民党政府侵害人权的行为向社会进行控告。

国民党政府一面扩大内战,一面对要求和平民主反对独裁专制的爱国人士加紧迫害。1946年7月,李公朴和闻一多在昆明先后被特务暗杀。史良对李、闻惨案表示极大的悲愤。7月28日,她参与发起重庆李闻惨案追悼会。随后又参与成立李闻案件后援会,发表宣言,要求国民党当局彻查血案,保障人身自由。不久,陶行知因李闻被害和特务威胁悲愤而死,史良同样感到十分悲恸和愤懑。她从重庆回到上海后,立即为筹备李、闻、陶的追悼会而奔波。10月4日,上海举行李闻追悼会,6000多人参加。10月27日,举行陶行知追悼会,7000多人参加。追悼会由沈钧儒主祭,史良等陪祭。11月中旬,国民党彻底撕毁政协决议,决定召开伪国大。1947年10月,民盟被国民党反动派强迫解散后,民盟的活动转入地下。史良留在上海任华东执行部主任,坚持地下斗争。

1949年4、5月间,国民党政府在覆灭前夕,疯狂搜捕和镇压各地的共产党员和爱国民主人士。国民党对史良早已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

在国民党政府逃离上海之前,上海警备司令汤恩伯曾下密令,“不惜任何手段,立即逮捕史良”。史良在家人和亲友的保护下虎口脱险,死里逃生。在上海刚一解放,就与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人取得联系,安全返家,并同全市人民共同庆祝上海解放。不久,她便作为民盟的代表被邀请到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史良被任命为第一任司法部长和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史良领导司法部与沈钧儒领导的最高人民法院密切合作,抓紧建立和健全司法机构的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建立各级人民法院和法庭,并进行改造和整顿工作。史良在工作中十分注意培养妇女司法干部,主张多提拔妇女审判员。她认为,人民司法机构中有不少女法官,不仅是妇女的光荣,也是人民和国家的光荣。新中国成立后,史良历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常委,第二、三、四届副主席。她成为人民中国的妇女领袖人物之一。多年来,她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作出重大的贡献。

史良是民盟第一、二、三届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届中央主席。她是全国政协第一届至四届常委,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她又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至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和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1985年9月6日,史良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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