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官员:优先审评券是错误的制度!

逍遥学能  2017-12-10 13:44

有FDA官员认为,颁发优先审评券确实刺激了一些热带疾病药物的研发,但这些药物中有些甚至永远不会在美国上市,因此优先审评券并没有达到促进药物研发的目的。

为了鼓励制药企业开发“易被忽略热带疾病”和“罕见儿科疾病”药物,FDA先后建立了“热带疾病优先审评券”和“罕见儿科疾病优先审评券”的奖励机制,并且在底调整了两者的差异,目前获得这两种优先审评券的企业都可以不限次数进行交易,而且决定消费优先审评券时都只要提前90天告知FDA即可。

由于交易更加自由,使用更加便利,优先审评券在成了香饽饽,价格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像Alexion这种连拿两张优先审评券的恐怕是要囤货居奇了,赛诺菲示范之下,其他巨头们似乎也难以遏制交易的冲动,储备一张以备不时之需显然是上策。

还有大家已经比较熟悉的前图灵制药CEOMartinShkreli,这个投机者在11月获得了濒临破产的生物制药公司KaloBios70%的股权,扬言会寻求FDA批准其Chagas病药物并收获一张优先审评券,然后择机出售。当然,随着MartinShkreli在12月被FBI逮捕,KaloBios公司股价再次急跌并申请破产。看大家玩得这么high,规则制定者FDA作何感想呢?

美国PharmExec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称,越来越多的FDA官方人员开始反对优先审评券制度,因为药物是否可以获得6个月的优先审评资格原本应该由FDA根据这个药物是否是孤儿药、突破性药物、或者匹配未满足医疗需求来综合评价后予以确定,但优先审评券可赋予任何NDA优先审评资格,完全破坏了FDA的评价体系,为其监管流程添加了负担。

也有FDA官员认为,颁发优先审评券确实刺激了一些热带疾病药物的研发,但这些药物中有些甚至永远不会在美国上市,因此优先审评券并没有达到促进药物研发的目的。

错误的制度?

优先审评券可以赋予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药品申请优先审评资格,这一做法正招致FDA官员的强烈抨击。在12月举行的FDA/CMS高层会议上,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新药办公室主任JohnJenkins抛出了“优先审评券制度完全建立在错误的经济规则之上”这一观点。

JohnJenkins强调:“我支持鼓励生产厂家开发治疗热带疾病和罕见儿童疾病的药物,但我反对不加鉴别地授予任何一个申请优先审评资格,这里面存在重大安全性风险。对于一个按照标准审评程序处理的申请,你不能变魔法般随便要求FDA进行优先审评。因为评审员通常要考虑诸多复杂的问题,仓促审评可能会导致错误,优先审评券制度建立的前提就是错误的,我们每天在办公室里可不是做披萨的!“

JohnJenkins直言道:”FDA的审评资源有限,出价高者得优先审评机会,这会导致公众产生FDA被行业绑架的错觉!“

新闻延伸》

荒唐提案!美总统候选人:FDA“救命”产品审批限30天国会投票可推翻拒批决定

在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德?克鲁兹(TedCruz)看来,FDA存在很大的问题,但其提出的《RESULT法案》却遭到业内人士吐槽。

最近,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德?克鲁兹(TedCruz)与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MikeLee)一起,提出了一项《RESULT法案》。RESULT是“救命治疗产品确保简化使用互惠”(ReciprocityEnsuresStreamlinedUseofLifesavingTreatments)的简称,该法案致力于大刀阔斧改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审批程序。

在克鲁兹看来,美国FDA存在很大的问题。为此,他制定了这项计划,但遭到业内人士吐槽。

国会也来插一脚

根据《RESULT法案》,FDA必须批准以下的“救命”产品:可满足尚未得到满足的医疗需求,且已经在“值得信赖的发达国家”得到了批准,如欧盟成员国、加拿大、以色列、澳大利亚和日本。届时,FDA将只有30天的时间来做出审批决定。若FDA拒绝批准,美国国会还可以以多数投票的形式推翻其决定。

对于为何提出《RESULT法案》,克鲁兹解释道:“当前是医药创新的全新时代,我们需要消除障碍,而事实上阻碍主要来自于政府。我们早已过了发动一场供给侧医学革命的时刻,因此,我们对患者不是简单地给予治疗,而是要治愈他们。”

总之,克鲁兹想要消除众所周知的繁文缛节,用意值得称赞,但做法偏离了轨道。

如果该法案成为法律,美国人可能会发现,其使用的一些医疗产品在全球其它地方是以不同的标准、而且很有可能是以较低的标准得到批准的。事实上,《RESULT法案》可能将会危及公众健康,而非改善公众的健康状况。

美国匹兹堡大学药品政策和处方中心负责人瓦利德?杰拉德(WalidGellad)表示,这完全是一个馊主意,其中蕴藏的风险远远大于它所产生的好处。

当然,FDA的审批程序并不完美。但其仍然是被其他国家监管机构参照衡量的黄金标准。以沙利度胺(thalidomide)为例,1956年,该药在几个欧洲国家作为一种安眠药获得批准,还被用于治疗孕妇晨吐。但此后,该药被发现导致数千名婴儿肢体畸形。值得庆幸的是,FDA的一名评审人员拒绝批准沙利度胺,该药没有进入美国市场。

衍生一系列问题

《RESULT法案》的另外一个问题是,FDA可能很难在30天内做出审批决定。考虑到FDA所承担的工作量,FDA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实现这样一个目标。目前,制药公司支付相关的费用,以帮助FDA承担评审费。若要缩短审批时间,制药行业愿意支付更高的费用吗?美国国会是否会拨付更多的资金,以弥补费用的不足?在那么短的时间里,FDA能够做出全面的评审吗?这些都是随之而来的问题。

这项法案中最令人不安的规定也许是:美国国会应该被准许推翻FDA做出的不予批准某产品的决定。此举将使得FDA的评审过程夹杂太多政治因素,尤其是当越来越多的患者及其家人强烈要求使用新的治疗产品时。前FDA高级官员罗伯特?波洛克(RobertPollock)认为这一主张简直是天方夜谭,他说,美国国会并没有接受任何培训来做这项工作。

帮助咨询机构WashingtonAnalysis公司追踪FDA动态的艾拉?洛丝(IraLoss)表示,《RESULT法案》实在是一项没有必要存在的法案,因为长期以来,总是有一些人对FDA感到不满。

事实确实如此。比如,一些患者利益倡导组织一直在抱怨,FDA阻碍了对药物进行更快的审批。由一个保守派智库组织发起的“RighttoTry”运动已经帮助美国二十多个州通过法律,目的是不让FDA参与将实验性药物提供给处于绝境的患者的过程。

目前,在试图对FDA进行改革方面,克鲁兹要比大多数总统候选人更加高调。不过,他的设想无非是迎合这样一些选民:他们相信,FDA是美国医疗保健出现问题的一部分,而不是可以提供解决方案的一分子。

事实上,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FDA在对符合优先审评资格的药物进行评估时,其所花费的时间要比欧洲药品管理局少得多。FDA批准了45只新药,这是20年来FDA批准新药数量最多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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