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4-04-19 12:26
(一)舍本逐末的现状与思考方法的缺陷
在国内,业界对品牌延伸的得失和游戏规则的探讨已经有了近十年,并且发表了大量关于此方面的文章。我个人也在2004年发表了一篇名为“品牌延伸法则”的文章,这篇文章到目前为止在互联网络中也算是这类文章中最受肯定和浏览量最高的文章之一。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我和业界的所有同仁们在关于品牌延伸的所有探讨中似乎都有舍本逐末之嫌。因为,我们探讨问题的出发点一直围绕的是品牌之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以及消费者对品牌延伸的可接受范围——对现象,即产品以及品牌文化的关联性——物以类聚的抽象概括和总结方面,而忽视了消费者作为消费主体在消费生活中始终以实现和提升自我价值为目标的客观事实。
早在大约十年前,我国营销界就经历了从以企业为中心到以顾客为中心的观念转变。2002年以来,又经历了从产品、品牌价值到顾客价值的观念转变。但是,在品牌延伸这一学术问题上,不仅是我国,事实上全球营销和品牌界的研究视角几乎都还停留于以主体目的论和对现象的定量观察和定性总结的方法论的层次,而对于品牌延伸在提高顾客价值方面的思考则几乎为零。
(二)合理品牌延伸,提升顾客价值
我认为,品牌延伸之所以能够提升顾客价值是因为消费者在有限的时间内,其用于消费信息的认知的能量——即消费能量是守恒的。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营销信息的大幅度增长却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两个前提下,如果在消费者的消费生活中随着消费商品品类的不断增加而品牌数量也随之增加的话,这必然导致消费者消费能量的分散。消费能量的大范围分散则导致各产品和品牌信息得不到有效的认知,使消费者对商品和品牌特征认识模糊,甚至完全被忽视。这种情况又将导致消费费者对新的产品以及消费文化的现实和潜在需要不能及时的被激发出来并转化为有效的市场需求,最终通过消费生活及时有效的提升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这严重影响消费者价值的提升。这种后果也直接导致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