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法则问答

逍遥学能  2010-03-07 20:05

问:高山,我觉得我是个还不错的人,为什么我总是吸引一些我不想要的人到我身边,我念想快乐为什么老是遭遇痛苦?现在网上流行一本书叫作“吸引力法则”的书及其理念,请你谈谈这是怎么回事?请你谈谈吸引力法则。
  当下几乎全球在流行一本书――那就是“吸引力法则”之书,“吸引力法则”认为:你有什么样的念想你就创造什么样的实相,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好的总是吸引好的,恶的总是吸引恶的,念想就是能量――你的物质实相生活由它创造……由此它鼓励人们要积极思想,以正念吸引正念,以美好吸引美好:创造你的生活天堂!

  事实上这个见地是不究竟的见地。真相是:相吸的总是异类,凡有所想皆是妄,存在体总是一体两面的――当你呼唤“正”的,“负”的也会听到……

  曾经也同样有一个女孩问起我:高山,我觉得我不是那样的人(意指我不是那种太坏的人),为什么我总吸引一些那样的人来到我身边(意指我不喜欢的,不太好的人)?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觉得自己并不是某种类型的人――但他们却总是“吸引”那种类型的人在他们身边,这是怎么回事呢?……有时候“好人”总是遭招坏人,看起来的“魔鬼”周围还总是有一些天使围簇。物理界有个法则:不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吗?――在吸引力法则里怎么成了“同等性质的吸引同等性质的,异类性质的吸引异等性质”的了,这不矛盾吗?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物理界的这个“吸引律”在意相世界里是不对吗?“吸引力法则”的实相究竟如何?

  事实上这个色界里的吸引律在无色仍然仍然转运――只要存在的相体是有“极性”的,那么那总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假如你是“正”极,那么它的存在体另一端一定是“负”极;假如你是“正”性的,那么它的同一体的另一个面向一定是“负”性的……如果你是一个天使,那么首先第一个来到天使面前的一定是“魔鬼”,天使必须首先“吸引”魔鬼,其次才是“吸引”天使……人们看起来好象是:天使吸引天使,魔鬼吸引魔鬼。假如你本身是天使,那么你就一定吸引一大群天使在你身边;假如你是魔鬼,那么你的周转就会有魔鬼出现……。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假如你是天使,第一个“被吸引”、第一个来到你身边的,一定是“魔鬼”;假如有一个人是魔鬼,那么一定会有一个与之有相近能量的“天使”会迟早来到他身边。吸引力法则并不是同样的“吸引”同样的,而是同样的在“吸引”异样的。正的一样是吸引负的,负的一定是吸引正的。阴一定会首先“吸引”阳,阳一定会首先“吸引”阴,不可“阳”的吸引阳的,阴的“吸引”阴的……

  但是吸引力法则却认为:如果你里面有“正”的念头,你一定会吸引“正”念头来到;如果你的念想是快乐的,那么你一定会吸引快乐的事或快乐的人――到你的生活中。是那样吗?

  我的观点与此相反:假如追求“快乐”,你一定会遭逢“痛苦”;假如你把持“正”念,一定会有“负”念在你的心象潜伏;如果你想创造自己是天使的内像,那么一定会魔鬼存在于你的里面……。只要你为自己确立一面,那么存在的另一面一定首先来到你的周转。如果你要告戒自己你的“心”要存留“善”念――那么你的“心”中一定会有“恶”滋生。除非你是不善不恶的――否则你不可能只善不恶的。单独的“阴”无法存在,单独的“阳”也无法存在。――只要你决定持有事物的一个面相,那么另一个面相……一定会出现!

  整个“吸引力法则”的实相应该是:异性的相“吸”,同性的相“粘”。存在物并不是“吸引”同性类别的,而是“粘附”同性类别的。但无论你准备想让你自己成为什么――……在那个“成为”的途中的,一定你会相逢相反的存在。假如你准备让自己成为快乐的,那么在你成为快乐的途中,你一定会相逢“痛苦”。假如你准备让自己成为成功的,那么在你成为成功的途中,你一定会相逢“失败”的存在。除非你什么也不想成为,除非你什么也不准备要达成,除非你决定自己不再“是”什么――否则,你一定遭逢那反性的存在。

  吸引力法则是一种“有为”的显相。吸引力法则本身事实就是一种妄念。吸引力法则实质是一种妄心作为。一种“有为”。

  ――如果我教导你,我一定不那样教导。我教导你:丢掉你的妄想。什么也不要做。不要创造什么实相。显示自然!不要持有任何极性。成为自然的。成为你的本来。无为。不要妄心造作。因为事情是那样的:假如你追求快乐,一定会相逢痛苦;假如你追求成功,你一定会遭遇失败;假如你持有正念,一定会有负念出来;如果你准备吸引正的,一定会有“负”的首先到来;如果准备成为某一种面相,你一定会首先成为那个面相相反的面相――然后你才有可能的、并不纯粹的成为你想成为的……

  只要你有妄心,只要你有妄为,只要你准备成为什么――你一定会吃尽苦头,否则你不可能“直接”进入蜜中。

  吸引力法则的本质类似于一种积极思维、一种自我良性催眠、一种自我正性暗示。事实上,人们靠积极思维可能在物质世界相上“取得”前进或成功,靠自我良性催眠可能短暂性的获得美好的感觉,靠自我的正性暗示可能获得他妄心的动力……,――事实上在精神意识的领地:物相上的成功即是他的失败,短暂而虚幻的自我催眠终无作用,自我正性暗示也只是妄心自为……

  从终极的、本质的、最终整体的看面上评价一个人的妄心的种种努力:它本质是零的,是妄为的,是可笑的,是什么也并没得到的,是梦中的做功与努力!

  所以吸引力法则的真正实相是:如果你确立自己想要的――那么你首先相逢自己不想要的――然后你才有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综合的、整体的评价你的“妄心”的行为:它的整体效益是正负或负正为“零”。虽然你最终拿到的是一块蛋糕、一块奖牌、一枚金币……但是在拿到它们之前首先持有了与之相反的、同等能量的他物。从整体上评价你有什么收获?经过种种妄心的努力,你的结果也只不过是:你为了追求所谓美好的、有价值的、昂贵的――但是在这个追求的途中也失去了更多……你最后拿到一种东西――一块金子、一块奖牌或一样礼物,你沾沾自喜、你洋洋得意?傻瓜,你失去了多少你才得到了这个虚幻的东西?你在到达这、拿到这个的途中,你失去了多少你才到这个虚幻的催眠之物?这个催眠的水晶球?

  如果你不真正清醒,你的一切努力皆发生在梦中。吸引力法则即是梦之人突发奇想和总结之法。它是梦人梦中的妄力应用。它看起来引导你胜利、引导你成功、引导你获得想要之物――那本质也只不过是引导付出种种妄心的作为、妄心的心力、妄心的能量……最后得到一个短暂的、虚幻的、本质并无意义的、妄心用于催眠真心的――妄心这个催眠师的“水晶球”而已。

  一切有为法皆是梦幻泡影。皆是妄心使然。皆是梦人的努力。皆是不究竟者的梦中之想。皆是最终的、终极的无用之为想。

  吸引力法则正是这个有为之法,是梦人之法,是引导人向梦中去而不是向梦外来的方法,是以“力”改造世界的方法――不是以“无力”、以“无为”而创造实相的方法。它不是究竟之人所说究竟之法。世人莫迷之。记住,凡是以“力”改变或创造某种实相生活者,皆会遭苦。凡以“力”改变世界,必遭逢种种之“苦”后……才能得到一点点看起来的你“心”想要之物。但是那个仍旧是妄心为自我麻痹而用的介物或客物。是妄心――这个催眠师用于催眠它自己的催眠体物。

  世人不要为妄心的妄念努力所迷,听究竟人说究竟法。究竟人即是成道人,究竟法即是无为法。世人在世间要想过上真正好的、自我本心想要的快乐生活,必须听到或依行成道者的无为之法。否则,一切你的不听终将导致你的某一天的“醒来”或“后悔”,或者“恍然大悟”或有点了儿“悔恨”。

  妄心所造之物、之念、之法――妄心是喜欢的。“吸引力法则”是创造者的那个妄心所创――但是它又为诸众的妄心所需要……因此这就是为什么世人喜爱它、应用它、依持它的原因了。事实上来看透人生的本质,来看到妄心的本质,来从整体或相实上看它――吸引力法则是妄心法,其本质只是一种妄心的自我催眠、自我暗示,在世俗层面上它本质只是一种积极思维,在生命整体的意义上讲,它丝毫真正的收获及意义都没产生。你由它而所得的快乐是短暂的快乐、是虚幻的快乐、是梦中之乐。依用它你最后好象虚幻般的拿到了一个宝物,但是你在拿到这个宝物之前――你所付出的负性的、非美好的能量或代价与之相等。为了追求“快乐”,你付出了与之同等能量的“痛苦”――虽然最后看起来你是“快乐”的,但是那个最后所拿之物――“快乐”……不是虚幻的么?不是看起来被自己的妄心所骗么?你最终的结果――综合评价你一生妄心的种种努力及作为,不是零的吗?

  世人醒之,不要这为那为――妄心而为!来自然而为,来带着觉知、依着清净心、无为而为。人不要为“伟大”而出生,要为无为而出生。人不要有雄心……,也不要有雌心――道心,要无心。世人要知之这些真理。来看透“吸引力法则”的本质及真相――“心”,来在更高、更大、更真相的层面运作。

  “高山,……,我念想快乐……,为什么老是遭遇痛苦?引吸力法则有什么不对么?”――吸引力法则是一种有为法,“快乐”是一种有极性的念想,如果它一出现它的反面必现。靠一种念想制服另一种念想,靠一种方法消失另一种方法……从本质终极上讲是无效的方法。吸引力法则是催眠般的,是自我暗示本质的,是一种积极思维实质的念头运作方法――用这个方法来获取人生真实的意义或欢乐,无有真效真为。

  “我感觉我不是那样的人,为什么我总是吸引我不想要的人?”假如一个人的“心”不空,那么它一定是“实”的。实的“心”即分为意识和潜意识。如果按阴阳来说,如果意识是“阳”,那么一个人他的潜意识就是“阴”。人的意识在找寻它的同类,而潜意识在吸引它的异类。如果他的意识力量的强大,那么他就会和他们的同类者在一起;如果他的潜意识强大,那么他就会无明的遭逢与他的意识所想要相反的人或物。意识和它所欲之物在一起,叫“粘附”,潜意识和它所欲之物在一起,叫“吸引”。如果人不明察他自己的内部世界,那么他就会于无明之中总是碰到他意识所不愿意碰到的;即使人――他的意识力量比较强大,通过努力……他得到了他想得到了……,那么在这个“得到”――他所持“物”的前面或后面,――一定会有它不想欲要的、相反的“物”存在。

  对于普通而无自知性的人来,他的心是有极性的,他的整体意识是阴阳划分的――因为他们的意识有阴阳之性,所有他们就将遭受到阴阳法则之苦。除非你的心空掉,除非你的心是个空心――否则你的心就是有极性的,你的意识就是有阴阳的。只要你的心有阴阳,只要你无明的部分还很大,――那么你总是在“吸引”与你潜意识性质相反的存在来到――虽然你的意识并不想那样、虽然你的意识所欲求另外的……。如果一个人的心不空,如果一个人的心有极性,那么情况就是这样:他的意识想要一样性质的东西,而他的潜意识总是在本性的吸引与它相反的……那么这就造成,他的意识想要的和他的潜意识本然吸引的相反,因此――不明“心”的人,在未来碰触客物世界时,他自己的内部首先就有了“分裂”、就有了不同方向“欲念的能量”、就有了“冲突”。这就是为什么无明的众生有止不住的“心”的痛苦的原因了。因为他们的“心”不空,不空的心即是有极性、有阴阳、有意识和潜意识、有种种妄念、欲望!――因为有这些内在的无明的“众生”存在,一个怎么是能够正直安静、快乐和自然的呢?如果一个人的心不空,他要想有佛的自然、安乐是不可能的。

  所以,有史以来,诸佛们一直强调,要倒空你的心,要识破妄心,要无为,不要种种妄作……那正是因为他们看穿、看透、从真正终极上、大整体上――看到了生命及万有一切的实相的缘故。

  所以,世间人要想获得真正安宁、有实义的生活:请倒空你的心,看清或识破你的妄心的种种努力,无为……。无为――自然而为,觉知而为,清醒而为,非力性而为……

  世人不要被妄心妄念所无明欺骗及运作,做究竟人,行无为法,安住在真正之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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