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7-09-05 14:58
明刑弼教的
《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弼(必):辅佐。意思是使人们都知法、守法,就可以起到辅助教化的作用。唐·张说《起义堂颂》:“明刑弼教,道尊老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