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狱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  2017-08-19 11:41

鼠狱的

《·酷吏列传》载,西汉酷吏张汤在幼年时,其父任长安丞,因有事外出,让他看守宅院,却不料肉被盗走。父亲回来,盛怒之下,鞭打了张汤。汤于是“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像审讯罪犯那样,写出罪状文书,最后定罪处理。其父发现他所写的文辞不亚于老狱吏,大为吃惊,从此便让他写判案文书。后遂以“鼠狱”为精于治律的典故。唐·丁用晦《芝田录》:“学惭鼠狱,智昧鸡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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