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世界上最大最高的青藏高原的西藏自治区

逍遥学能  2017-08-08 11:51

西藏 - 简介

西藏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的南国风采,而与这种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观,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独特的魅力。至今,还有许多藏族人的生活习俗与高原之外的现代人有着很大的距离,也正由于距离的产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观赏价值。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1965年9月1日。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它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毗邻,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边与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接壤,形成了中国与上述国家全长近4000公里的边境线。全区土地面积为122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

地理位置:地处世界上最大最高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千米以上,南隔喜马拉雅山脉与印度、尼泊尔、锡金、不丹、缅甸等国接壤。北部和东部与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省区为邻。

人 口:全区总人口为281万人(2006年末数字)。人口出生率为17.4,死亡率为5.7,自然增长率为1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21人,西藏人口分布也很不均衡,多数人口集中在南部和东部。平均预期寿命已由1951年和平解放前的35.5岁提高到目前的67岁。

面 积:120多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西藏全区共划1地级市、6地区、1县级市、76县。

气 候:年平均气温为8度左右

民 族:西藏是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其他还有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等。未识别民族有夏尔巴人和?人,其人数较少,只有2000余人。

旅游特色: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独一无二的雪域风光。

西藏 - 名称由来

汉语中的西藏(藏文为bod ljong)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藏文为bod rang skyong ljong),简称为西藏。

西藏一词的来历,不仅社会大众,甚至专门研究藏学的学者,能够解说清楚的也不多。在现今提出的一些说法中,仍存在不少疑难之处。这是由于历史上藏语、汉语、蒙古语、满语对青藏高原各部分的地域名称和对藏族的族称曾经发生过多次变化,而且这些历史上的名称互相交叉和影响,使得至今对西藏和藏民族的称呼及其含义仍然存在较为复杂的情形。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西藏 - 发源

7世纪,吐蕃王朝兴起,统一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汉文典籍用吐蕃来称呼吐蕃王朝,同时也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有时还指吐蕃王朝的各部落作为族称。

吐蕃一词的含义和来历至今在学术界还有不同的解释,或认为源于藏语,或认为源于吐谷浑语,或认为源于突厥语,或认为源于汉语对南凉秃发氏的称呼,仍然难以得出结论不过从敦煌出土的藏汉对照的词语文书看,至少在吐蕃王朝的中期以后,吐蕃似乎应是藏文中吐蕃王朝的自称bod的对应词,是bod的音译。实际上,bod作为地域和部族的名称,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现,最初可能是对苯教的法师的称呼,后来成为对苯教的称呼,再后来成为某些部落联盟的名称,以后又成为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称。藏文史籍中说,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十二种部落集团统治过,其中有两次是用bod khams来称呼其统治的地域吐蕃王朝兴起后,用bod作为自称,在与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 chen po(大蕃)来对应唐朝的自称大唐由于吐蕃王朝的统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个部落集团形成为一个民族,后来,吐蕃王朝的自称bod演变成为藏族的自称。

吐蕃王朝虽然对外将其所占有的地域总称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内部区别各个地区时,别有习用的名称。吐蕃王朝最早将其本部划分为四个茹(ru),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区境内的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历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区境内社会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在习惯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发祥之地,拉萨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称其中拉萨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dbu ru和约茹gyo ru为卫(DBUS),意为中心部分,将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叶茹gyas ru、茹拉ru lag合称为藏(gtsang),意为雅鲁藏布江上游南北两岸地区。卫和藏合称为卫藏dbus gtsang,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区。吐蕃王朝后来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东部,被称为多康(mdo khams),多(mdo)意为路口、河谷口,康(khams)意为区域,故多康意为吐蕃王朝向外发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时亦有外围地区之意。随着吐蕃王朝向东北方向的武力扩张,多康的范围逐步扩大,后来又把黄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区称为朵思麻(mdo smad),即多康地区的下部,又因这一地区包含阿尼玛卿山(A myes rma chen)和朵拉仁沃山(mdo la ring bo小积石山),故又称安多(A mdo)地区。多康的其余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称,即后来所说的康区(khams)。《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这三大片地域的军政首领分别举行盟会的记载,这样,由于吐蕃王朝的行政区划,到吐蕃王朝的后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溃以后青藏高原延续近四百年的分裂时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习惯上把青藏高原分为卫藏四茹dbus gtsang ru bzhi、多康mdo khams、朵思麻mdo smad等三大部分。

元朝: 元朝统一藏族地区,扶植萨迦派建立地方政权,同时元朝在青藏高原设立了一系列的军政机构。开初,元朝在河州设立吐蕃宣慰司,作为管理整个藏族地区的行政机构,八思巴在1272年到1274年还为此在河州居住两年多。后来因为所辖地面太大,又在康区设置一个宣慰司,到1280年八思巴圆寂后,元朝为了施政的需要,又在卫藏设置一个宣慰司。

到元朝中期时,整个青藏高原被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一是朵思麻,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思麻宣慰司),管辖今青海省大部、甘肃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坝一带;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时的多康,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辖今青海省玉树、四川省甘孜、云南省迪庆和西藏自治区昌都以及那曲专区的东部;三是卫藏阿里,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藏(即吐蕃王朝时的卫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区,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区所辖区域的大部。

元朝在总称藏族地区为吐蕃之外,在讲到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由于元代藏族地区又被归入西域的范围,元朝总称西域各族为西蕃(或写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所以有时又习称藏族地区为西蕃,有时又异写为西番,这是在地名上第一次在称呼藏族的蕃字的前面加上表示方位的西字。这种非正式的把吐蕃改换成西蕃、西番,是后来出现西藏一词的第一步,但是西藏却并不是从西蕃或西番演变来的。

明朝:

明朝对藏族地区基本上承袭元朝旧制。不过因入明后朵思麻一带藏、蒙、汉、回等族杂处,明朝设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卫管辖,故称这一带为西宁卫、河州卫等,不再用朵思麻作为汉文地区名称,又因这一地区邻接青海湖,所以又习称为西海。对朵甘思地区,明朝设朵甘卫。对于元代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明朝分设乌斯(思)藏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明代的文献中常见乌斯藏大宝法王、乌斯藏阐化王等,可见明代文献中的乌斯藏是有明确范围的地域名称。

明朝中叶以后,蒙古势力再入青海,俺答汗为迎请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到青海湖边会见,其子宾兔准备在青海湖南岸建寺,明朝在讨论应否同意俺答汗建寺迎佛时,兵部给事中蔡汝贤在奏折中说:盖许之建寺,则西藏一路,往来自由,听之奉佛,则南北诸番,交通无禁。这是汉文史料中最早见到的西藏一词,但是综观上下文义,还有顺义王俺答建寺西海岸,以寺额请,赐名仰华和虏王俺答欲西行迎佛,乞三镇通官会话约誓,摘留头目禁治诸夷,依期贡市,并乞传甘肃、西宁开市卖茶。督臣以闻。兵部尚书王崇古言:今岁春初俺答以书送边寄臣,谓其侄孙套酋切尽黄台,请赴西海迎奉活佛。臣久闻套裘连年抢番,未年得志,欲俺答携众西援,以求报复。故知此处的西藏,应当是西海之误。而且西藏一词在明代汉文文献中也仅此一见,因此它与后来所说的西藏一词并无关系,不能看成是西藏一词最早在明代出现的实例。

明末清初: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固始汗联合藏传佛教格鲁派统治青藏高原,因此清朝兴起时是通过固始汗与藏族地区建立关系的。蒙古语称藏族为土伯特,并称安多一带藏族为唐古特(源于蒙古在成吉思汗时代即开始称西夏为唐兀)。

清朝早期的文献称藏族为图白忒或唐古特,清顺治帝时称藏巴汗为图白忒部落藏巴汗,称达赖喇嘛为图白忒部落达赖喇嘛,这里的图白忒即源于蒙古语的土伯特,而蒙古语的土伯特又源于吐蕃,即源于藏族的自称bod。

到康熙帝时,清朝与藏族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加深,清朝逐步了解到藏族地区各个部分在政治、社会、民族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各部分的名称也不相同。除继续用图白忒统称藏族地区外,清朝将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地沿用藏族的习惯称为乌思藏、卫藏,后来又由卫藏一词演变为西藏。

西藏 - 文献记载

在《清实录》中,西藏一词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1663年)八月丙申条中:西藏班禅胡土克图故,遣官致祭。康熙六年(1667年)十月丙申条中又有:山西陕西总督卢崇峻疏言:又有上年差往西藏之喇嘛回称:达赖喇嘛遵旨传各台吉申饬,不许生事。但是此时的西藏一词还没有成为一个固定的地域名称,清朝的文书中对达赖喇嘛管辖的地区,仍用不同的称呼。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第巴桑结嘉措用已经圆寂多年的五世达赖喇嘛的名义上奏,请求封第巴桑结嘉措为王,康熙皇帝即第巴桑结嘉措为掌瓦赤剌怛喇达赖喇嘛教弘宣佛法王。

而《清实录》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六月癸丑条,康熙皇帝命内大臣索额图等传谕达赖喇嘛使人罗卜臧帕克巴格隆等说:第巴原系达赖喇嘛下管事人,朕优擢之,封为土伯特国王。乃阳奉宗喀巴之道法,阴与噶尔丹比,欺达赖喇嘛、班禅而坏宗喀巴之法。同年八月甲午条康熙皇帝给第巴桑结嘉措的敕谕中说:尔第巴原系达赖喇嘛下司事之人,因尔不违达赖喇嘛之语,辅助道法,朕是以优封尔为土伯特国王。今观尔阳则奉宗喀巴之教,阴则与噶尔丹朋比,欺达赖喇嘛、班禅胡土克图,而坏宗喀巴之教。

《清实录》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三月庚辰条,康熙皇帝又在给第巴桑结嘉措的敕谕中说:兹尔奏言:圣上严旨下颁,心甚忧惧,今惟钦遵圣谕,随力报效,倘轸念达赖喇嘛,乞降温纶。谆切奏请。?尔既知过引罪,朕岂不念达赖喇嘛通使修礼历有年所乎?且朕若不加眷恤,尔土伯特国岂得安其生耶!这里康熙皇帝多次称西藏为土伯特国,但是就在这同时,清朝官员和文书中又称西藏为乌思藏,如《清实录》康熙三十五年九月癸亥条中说:理藩院议复:四川巡抚于养志疏言:臣遵旨会同乌思藏喇嘛营官等查勘打箭炉地界,自明季至今,原系内土司所辖之地,宜入版图。但番人籍茶度生,居处年久,且达赖喇嘛曾经启奏,皇恩准行,应仍使贸易。番人之事应行文达赖喇嘛,使晓谕营官遵行管理。关系土司之事,著土司管理,勿致生事。至打箭炉四交界之地,该抚细查报部,编入一统志可也。

《清实录》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庚辰条四川提督岳升龙奏疏中说:打箭炉原系本朝版图,竟被乌思藏强行侵占。同年闰七月壬子,岳升龙又奏:臣查打箭炉各处地方,向系藏人霸占,抚臣从前查勘受贿,通同不问侵占地方,止议贸易。目今诡谋密计,买瞩藏番撤兵,仍将经制弁员送与藏番为质。

《清实录》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庚子条清朝刑部衙门题奏:查于养志系边疆大臣,私将驿马拨给里藏馈送礼物之人。而同年七月庚子条康熙皇帝在和大学士等人谈论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的动向时又说:朕巡幸蒙古之地颇多,凡事朕皆熟悉。策妄阿拉布坦人虽狡猾,但由博罗塔拉至土伯特,必经哈拉乌苏等艰险之处,路径甚恶,断不能往伐。可见在这一时期,清朝上下对西藏地区的称呼仍有多种,在称土伯特之外,也称乌思藏,而四川地方官员中将乌思藏简称为藏,藏人、藏番、里藏等称呼也开始出现。不过至少到《清实录》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己亥条,就多次出现西藏一词,其中说:先是,拉臧立波克塔胡必尔汗为达赖喇嘛,青海众台吉等未辨虚实,彼此争论讦奏,上命内阁学士拉都浑率青海众台吉之使入赴西藏看验。至是,拉都浑回奏:臣遵旨会同青海众台吉之使前往西藏,至噶木(达木)地方见拉臧。寻议:青海众台吉等与拉臧不睦,西藏事务不便令拉臧独理,应遣官一员前往西藏协同拉臧办理事务。得旨:依议。其管理西藏事务著侍郎赫寿去。

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三月戊寅条则说:议政大臣等议:拉藏及班禅胡土克图、西藏诸寺喇嘛等,会同管理西藏事务侍郎赫寿,疏请颁赐波克塔胡必尔汗以达赖喇嘛之封号。查波克塔胡必尔汗因年幼,奉旨俟数年后授封,今既熟谙经典,为青海诸众所重,应如所请,给以印册,封为六世达赖喇嘛。从之。这是在清朝君臣议事时反复使用西藏一词的事例。1721年清军驱逐侵扰西藏的准噶尔军后,康熙帝撰《御制平定西藏碑文》,其中有爰记斯文,立石西藏一语,这就正式把以拉萨为主的卫藏地区命名为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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