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谈“吸引力法则”

逍遥学能  2010-03-06 18:06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不变的真理。时下西方人流行起来的“吸引力法则”也传到了国内,一本本介绍“吸引力法则”的励志图书正在走俏国内图书市场。在美国、加拿大,老外们也经常谈某个人身上具备的“vibration”,简略为“vibes”,可以理解为我们说的人体“磁场”,意思是说每个人身上都会带有一些能够透出他或她本人的信息的“核磁共振”般的信号,从而吸引有相对应的磁场的人。这种说法验证了“吸引力法则”中的一部分,即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力法则”。人与宇宙和事物也同样有“吸引力法则”。

我的人际之间的“吸引力法则”会是什么样的呢?纵观过去这十多年,时间如大浪淘沙,淘掉了很多曾经的萍水相逢的“朋友”——也许他们算不得朋友,只是过客,而最后剩下的,却都是真正的朋友——如伯牙和钟子期一般的朋友,他们大多拥有硕士、博士学位,华人中不乏海归人士,其他就是老外。他们见多识广、事业成功,且都具有高智商和情商。我们可以十多年都不红脸,都没有摩擦和纠葛,就是因为大家都是明白道理、胸怀坦荡的君子,善于沟通和理解。我们关注的是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我们的谈吐也都围绕着哲学、艺术、文学、宗教,没有家长里短或流言蜚语。

而有一位朋友,他身边的人平均学历为初中文化,其中还有很多胡同串子,而他抱怨最多的就是他身边的人都要占他便宜:先后两个人顺走了他的笔记本电脑,一个顺走了他的家具,一个用他的信用卡刷卡购物,还有一个和他翻脸的时候要叫来黑社会的给他“卸胳膊卸腿”,还有一个和他说话急了上手抽他耳光……。我纳闷的是,他的“吸引力法则”吸引的全是我一辈子几乎碰不到的人。我平时交友很注意,凡是遇到稍微看出有些差劲的人,释放出较为不善的“磁场”,我马上会不露声色地渐渐退出此人的视野,以后再不往来,这就是为什么我身边小人较少,贵人较多。

还有一个朋友,是个漂亮、慈善的女士,她的“吸引力法则”吸引来的人非富即贵。吃了一顿饭,在座的这个是台湾著名作家,那个是某公安厅长的千金;这个是某上市公司老总,那个是国家某部委的最高领导……。她说,结交朋友一定要和运气比你好、地位比你高、财富比你多的人往来,这些人的强大“磁场”会带动你个人的“磁场”,也自然而然会给你吸引来好的运气。而和运气比你差、地位比你低、财富比你少的人来往,他们的“磁场”只能是吸走你的好运,他们也只会沾你的光,吃你的、喝你的,还未必说你好。她说的虽然有点现实,但是很有道理。

我则更愿意吸引有智慧的人。我和北京的一位好朋友,谈莫扎特、贝多芬,谈了十二年都没有厌烦;我们如果下馆子吃饭,也不会抢着买单,因为抢着买单都是做给别人看的,真正的朋友,谁买单都一样,花谁兜里的钱都一样。和美国的斯蒂芬妮,天各一方,但是电子邮件通了十二年也未曾间断,我们也有争执,但不会因此彻底破裂,因为真正的朋友是不怕得罪或被得罪的,他们之间只有信任,而没有猜忌。和一位老居士,四年了,每隔几天就要通电话谈学佛的体会,因为朋友之间如果没有高尚的情操维系友谊,迟早会变成没完没了东家长西家短的世俗之流。我原来中直机关单位领导,已经退休十年有余,但是我们保持了十余年的联系,她不仅是一位有智慧的、让我受益匪浅的长者,更是一位相处平等的朋友,朋友之间如果没有这种年龄、级别、地位上的平等,那所谓的来往无非就是一种具有现实目的的拍马逢迎,不是真友谊。

当然还有新的朋友,逐渐演变为更深层次的朋友,他们也都强烈感受到我发散出的磁场的效应,而同时我也感觉到这些人都不是等闲之辈。但是新的考验也在面临着,那就是我不仅要吸引磁场相应的人,还要去吸引磁场不同的人群,这对锤炼自己的人格也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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