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斤八两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  2017-06-30 11:22

半斤八两的

《五灯会元》:“秤头半斤,秤尾八两。” 旧秤以十六两为一斤,半斤则为八两。比喻彼此份量相等,不分高下。多用于贬意。宋·惟白《建中靖国续灯录·法恭禅师》:“踏着秤?硬似铁,八两原来是半斤。” 今称不相上下亦为半斤对八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将错就错的历史典故
下一篇:素面朝天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半斤八两的历史典故】相关文章
【半斤八两的历史典故】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