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区划

逍遥学能  2017-05-15 12:24

行政区划是在国家的国土上,根据行使国家政权和执行国家任务的需要,并兼顾地理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实际情况,实行行政管理区划的划分和调整。这种国家为进行行政管理而划分的各级区域或地方,称为行政区,又名“行政区域”。各级行政区都设有相应的地方行政机构,我国目前设有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行政区划有如下特点:
①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关系到中央能否有力地统率和指导地方;关系到地方政权能否有效地在本行政区内行使其职权。我国行政区划的目的是为了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证国家领土、主权完整,防止外来侵略,促进社会经济繁荣昌盛。
②地域性强。行政区划要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内进行,而各个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传统等各不相同,因此,行政区划一定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划分。如东部沿海地区的各级行政区的面积都比西部地区要小,就是考虑到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水平比西部地区高,人口密度远高于西部的现实情况。我国省一级行政区划多数是有明显的自然分界线,大部分是历史上长期因自然条件形成的。
③由于受地理条件和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和相对稳定性。如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大体上由元朝沿袭下来,在此基础上历代又进行了若干调整,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省级行政区的数目大体上保持30个左右不变;又如我国的县制始于春秋时期,历经2000多年,—直沿用至今,有的甚至连县名、县城和管辖范围也没有多大变化,仅湖南省就有7个具有2000年以上历史的县。但是,行政区划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受经济基础的制约,而经济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行政区划又具有可变性,需要随经济基础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使之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
④行政区划划分的原则主要是有利于国家进行行政管理和领导,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利于民族团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行政区划工作,必须考虑民族自治的要求和各个民族的利益,以便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促进各民族经济共同繁荣。
我国基本上划分为三级行政区:
①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②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旗(内蒙古自治区的县级行政区);
③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单位。自治州是介于省级同县级之间的民族自治行政区单位。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和市。
为了充分发挥城市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我国绝大多数的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一部分中、小城市都试行了市管县的建制。
【行政区】
又称“行政区域”。即国家为进行行政管理而划分的各级区域或地方,设有相应的国家行政机构。如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下设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下设区和管辖若干县、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自治州、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的划分由国务院批准。
【行政村】
我国在革命根据地以及在建国初期曾在部分地区实行的农村基层行政区域。由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组成。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由生产队组织代替了行政村。
【行署区】
我国建国初期设立的介于省和县(市)之间的行政区域。它不是一级政权,而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省级行政机构管辖若干个县(市)。如江苏划分为苏北、苏南,安徽划分为皖北、皖南,四川划分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各行署区。1952年以后先后撤销。
【行政—经济区】
又称“省级经济区”。是统一行政与经济的一种特殊的经济区。它既是行政区的基本环节,同时又是二级经济区。在我国,一般是指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形成的经济区。根据行政区与经济区相一致的原则,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若现有行政区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对行政区进行合理的调整。省级经济区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也居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但由于地域范围一般较小,资源、人力等条件有一定的局限性,故应强调发展优势部门,在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上,不片面追求自成体系。
【直辖市】
行政区划单位。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特定的大城市。直辖市下设若干区,或辖有若干县。如我国的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朝鲜的平壤等。
【自治区】
行政区域单位。为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在我国相当于省一级。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解放初期,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统称自治区,1954年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外国也有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建制,如越南的越北自治区。
【自治州】
行政区域单位。在我国,为省或自治区内民族自治地方一级行政区域。相当地区一级,但属一级政权机关。自治州有的是以一个民族为主体,有的是以两个以上民族组成。前者如青海省的海南藏族自治州,后者如贵州省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苏联也有民族自治州。
【自治县】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县一级行政区域单位。自治县的民族组成有以一个少数民族为主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组成的。前者如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后者如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自治旗】
我国内蒙古自治区牧区内民族自治地方相当县一级的行政区域单位。如鄂伦春自治旗。
【自然村】
在我国,主要指历史上在小农经济条件下自然形成的农村居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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