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7-05-15 12:23
长江三角洲城市体系的五个发展策略
长江三角洲的城市体系已比较完备,已形成了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县属镇和乡级镇组成的七级城镇体系,城镇等级齐全,类型多样,各类城市的数量也呈现出"宝塔型"的特点,大中小型城市的数目之比分别为4∶17∶30。这样一种城市体系结构,有利于控制核心城市人口的盲目膨胀,实现各级城市之间的合理分工,发挥城市带的整体优势,是比较合理的。但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内部各城市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解决的重点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对策思路有以下几条:
一、理顺城市关系
在整个区域范围内,推进分层次的人口和经济要素的集中,逐步理顺地级市、县级市的关系,并解决小城镇过于分散的问题,使城市体系空间布局合理化。
二、加强上海建设
加强上海作为区域核心城市的综合功能,特别是要着力培育作为区域以及更大范围内要素配置中心的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
三、城乡一体化
以现代化交通体系为依托,建设一体化城市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跨区域交通体系建设,一是要围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主要是建设主枢纽港(大小洋山港),建设集疏运系统,促进形成各港口的合理分工;二是要与城市体系的完善紧密结合,基本目标是使三角洲地区任何两个地级城市之间的行车时间都能控制在4 个小时以下,其中上海到各个地级城市在3 个小时以下。在该地区城市功能定位上,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本三角洲地区的资源配置中心,即最高等级的城市(上海)。第二类是地区性的资源配置中心,即二级城市或区域副中心。这两类城市都应是具有综合功能的城市。第三类是具有专业功能的城市,如旅游城市、交通枢纽城市、专业性工业城市等。区域整体城市化水平的发展目标是,到 年~2020 年,使整个城市群承载6000万以上人口,包括本地区人口的60%即4000万以上,以及外来人口约2000万;承载绝大部分新增工业及教育产业、文化产业和卫生事业;形成国际、国内人员与物资大规模高效率流动的现代化交通网络。
四、增强次中心
增强区域内次中心城市南京、杭州、合肥的经济实力,提升其在各自范围内的集聚、辐射能力,确定城市功能特色,促进城市功能的互相衔接。
五、加强城市化
除大力提高核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以外,还应该加强中小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郊区城镇的城市化的建设。通过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建设新区等途径,扩大城市规模,发挥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的规模效应,推进上海与周边城镇的城市化水平。加大上海与周边重点城镇的协调与辐射力度,充分利用"十五"规划期间的政策、信息、物流等变量,提升上海在整个长江三角洲城市网络中的中心地位。
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长三角地区城市的交通压力越来越大。这里的城市隧道建设在长三角地区悄然兴起。城市隧道一般指交通隧道,是连接公路、城市道路的重要节点,也包括水运隧道与管线隧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