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性质

逍遥学能  2017-04-20 11:19

作者:张悦群

一、语文课程定名语文课程定名

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语文课程。清朝末年,废科举兴学堂,实行分科教学,语文才单独设科。自1904至1949年,课程名称曾使用过蒙学课本、讲经读经、中国文字(字课图说)、中国文学、国文、国语等,直至1949年新中国建立,才正式使用“语文”这个名称。叶圣陶有过这样的解释,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

二、关于语文课程名称的争论

(一)“语文”涵义的争论“语文”这一术语,成为中小学课程名称以后,有以下不同的理解:

1、根据构词法,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字。

2、根据语文教材的基本内容,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学或语言文章。1956年以前,语文教育界的权威人士把语文理解为语言文学。汉语文学分家,是一证。但语文教材中的文章并非全是文学作品,文章可以涵盖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不能涵盖文章。所以语文是指语言文章。

3、根据语文教材演变的历史,把语文解释为语体文。《语文》是由《国语》和《国文》合并而来,《国语》原以语体文为主,《国文》原以文言文为主。而到建国前夕,解放区里的《国语》和《国文》,实际上都是以语体文为主了。建国后采用解放区的做法,都以语体文为主,并把名称统一为《语文》。

4、根据语文内容的丰富性,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化。语文学科具有知识性、思想性、情意性、教育性、审美性等综合特性,语文是一种文化载体,文化载体性就是语文的特性。

5、根据言语学派的理论,认为语文是言语。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语文就是研究、学习言语的学科。有人据此认为,语文是“口头的语”和“书面的文”的合称,正是“个人运用语言的过程和产物”(言语的定义),所以语文就是言语。我们认为,前面几种不同的理解,只是观察语言的角度不同而已。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文章是语言的形式,文学是语言的类型,文化是语言的内核。其本质都是语言。所以,语文就是语言。不同的说法,不过是一体多面。

(二)“语文”更名的问题名称与性质密切相关。既然使用“语文”争论不断,何不更换一下名称?在“语文”之前所用的名称中,“国文”是专讲文言文的,不能用了。“讲经读经”、“中国文字”、“中国文学”等名称存在片面性,也不能用了。下面几个做些分析:

1.“国语”如何?“五四”以后使用过“国语”,当时是指在全国推行的标准语,现在可以理解为普通话,它基本上可以反映这门学科的性质。但它的缺陷是对外交际不方便,不能显示国别。例如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都有明确的国别。

2.“中语”如何?“中语”有明确的国别,能理解为汉语普通话,也能和国际上多数国家关于母语教学的课程名称相一致。但民族性不强,与国际通行的惯例也不一致。前苏联用的是俄语,而不叫苏语。

3.“汉语”如何?“汉语”有鲜明的民族性,也能和国际惯例相副。但,“汉语”已经有确定的含义,是指以汉语语法、修辞等为主要内容的汉语言学,是一门知识学科。

4.“华语”如何?“华”指中华民族,“语”指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华语”,既能显示学科性质,又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也能和国际惯例相符。“华语”避免了“国语”“中语”和“汉语”的不足,而具有他们所共有的优点。而且能够保留“语文”这个概念的内涵----母语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而避免了它的缺陷。新加坡使用这个概念。上海的《语文学习》杂志对外发行的名称是Chineselanguagelearning,即中国人的语言。“中国”对外翻译是China,是“大秦”的音译,是“瓷器”的意译。Chinese??“大秦人”、“大秦语”、“瓷器人”、“瓷器语”。它不是中国人翻译出去的,而是外国人翻译进来的。不能代表中国人、中国语。这种称呼最初用历史上的“秦王朝”或精美的“瓷器”来代表中国,还有一点赞美的意思,后来演变成“支那”?东亚病夫,就纯属诬蔑性语言了,我们应该否定这个传统。韩国的首都过去我们译作“汉城”但人家不同意,现在就译作“首尔”了。一个国家对自己的国名译法,是拥有主权的,可以不接受外来的译名。

中国就应该音译为Zhongguo,而不应该是China(大秦或瓷器)。语文也应该在这个基础上翻译。三、语文课程的性质一般论述

语文课程的性质一般论述学科性质是建立学科教育理论的逻辑起点。有什么样的性质,就会有什么样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规范。语文学科的性质较其它学科复杂得多,争论也持续不断。关于语文学科性质的研究,1949年以来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1、1963年,确认了语文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在语文教学大纲中定义:“语文是学习和工作的基础工具。”

2、1992年制订的《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学大纲》提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

3、2001年公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下面对三种表述略作评议:

(一)工具性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指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脑思维和想象的工具,是从事学习、工作的基础工具。语文工具性的提出,是对文革期间语文政治性的纠偏。强化了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的培养,但它又严重忽视了作为母语教学的语文,对学生精神世界所应该发挥的作用。人精神家园的荒芜,与语文的这种先天不足有着直接的联系。

(二)人文性所谓人文性,指的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的自我关怀,以人性、人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系、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其目标是追求美和善,其核心是以人为本。世界范围内,人们物质生活满足,而精神生活空虚,社会问题严重,需要弘扬人文精神,找回人的精神家园。在教学中,要培养学生对祖国语文和民族优秀文化的感情,提高文化品位、审美情趣,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等。语文人文性的提出,是对工具性的纠偏。但人们对人文性的理解存在偏差,对传统文化没有进行仔细的梳理和辨别,没有建立基于民族文化传统的完整的核心价值体系,人文性正在由着教师的的个人素养做着各种个性化的解读。

(三)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语文是一种含有丰富的人文内涵的工具,它不仅是交际的工具、思维的工具,而且是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文化品位的工具;正是这种统一,使语文课程的人文教育不同于其他课程(例如思品、史地等),它是在学生掌握语文这种特殊工具的过程中,通过对文本语言的感知和感悟,通过读、写、听、说等具体的语文实践,不着痕迹地进行的,语文课程人文教育的最大特点是熏陶感染,潜移默化。作为母语教育的语文课程,它应该是民族精神的集中反映。但历史虚无主义使得文化的传承与革新出现了问题。核心的文化观念有待确立,精巧完美的语言形式有待继承,二者完美结合的课程内容尚未确定。这是语文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所面临的最大课题。

四、语文课程性质的个人看法

语文课程性质的个人看法语文课程性质语文课程,是移植来的一门课程,按学科划分的。古代的语文教育,是融合在哲学、政治、历史、文学等学科中,它不是独立的形态。语文课程从设科的初衷来看,其实很简单,就是母语教学。这就是它的性质。工具性和人文性只是特点,不是本质。别的学科也可以同样具备这种特点。母语教学,有两个层面的任务:语言的习得和人的精神成长。这是别的学科不能替代的。语言习得,是母语教学的第一层面的内容,人的精神成长,是第二层面的内容;语言习得是人的精神成长的必要的手段、条件、工具和途径,人的精神成长是母语教学的最终诉求。民族的精神和优秀的文化传统是人的精神成长的核心,课程标准简单表述为“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跟没说是一样。它没有把语文的本质揭示出来。民族的精神和优秀的文化传统必须以最凝练的方式,最优美的语言,呈现出来。语文课程必须是民族的精神和优秀的文化传统的高度浓缩。《三字经》看看《千字文》《幼学琼林》等启蒙读物,就知道语文课程的基本形态。

作者:张悦群

一、语文课程定名语文课程定名

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语文课程。清朝末年,废科举兴学堂,实行分科教学,语文才单独设科。自1904至1949年,课程名称曾使用过蒙学课本、讲经读经、中国文字(字课图说)、中国文学、国文、国语等,直至1949年新中国建立,才正式使用“语文”这个名称。叶圣陶有过这样的解释,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

二、关于语文课程名称的争论

(一)“语文”涵义的争论“语文”这一术语,成为中小学课程名称以后,有以下不同的理解:

1、根据构词法,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字。

2、根据语文教材的基本内容,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学或语言文章。1956年以前,语文教育界的权威人士把语文理解为语言文学。汉语文学分家,是一证。但语文教材中的文章并非全是文学作品,文章可以涵盖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不能涵盖文章。所以语文是指语言文章。

3、根据语文教材演变的历史,把语文解释为语体文。《语文》是由《国语》和《国文》合并而来,《国语》原以语体文为主,《国文》原以文言文为主。而到建国前夕,解放区里的《国语》和《国文》,实际上都是以语体文为主了。建国后采用解放区的做法,都以语体文为主,并把名称统一为《语文》。

4、根据语文内容的丰富性,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化。语文学科具有知识性、思想性、情意性、教育性、审美性等综合特性,语文是一种文化载体,文化载体性就是语文的特性。

5、根据言语学派的理论,认为语文是言语。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语文就是研究、学习言语的学科。有人据此认为,语文是“口头的语”和“书面的文”的合称,正是“个人运用语言的过程和产物”(言语的定义),所以语文就是言语。我们认为,前面几种不同的理解,只是观察语言的角度不同而已。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文章是语言的形式,文学是语言的类型,文化是语言的内核。其本质都是语言。所以,语文就是语言。不同的说法,不过是一体多面。

(二)“语文”更名的问题名称与性质密切相关。既然使用“语文”争论不断,何不更换一下名称?在“语文”之前所用的名称中,“国文”是专讲文言文的,不能用了。“讲经读经”、“中国文字”、“中国文学”等名称存在片面性,也不能用了。下面几个做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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