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丁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  2017-04-18 10:44

半丁的

《晋书·范汪传附范宁》:“今以十六为全丁,则备成人之役矣。以十三为半丁,所任非复童幼之事矣。”,“半丁”,指未成丁年的人,也称“次丁”。《晋书·食货志》:“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按照晋代户调规定,“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也就是说,“半丁”和“次丁”为户者每年还得缴纳一部分绢、绵。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平原督邮的历史典故
下一篇:钻故纸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半丁的历史典故】相关文章
【半丁的历史典故】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