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3-11-26 09:29
设定这个限度呢?
我以为,这种分心应以不转移全部注意力为限度。
既然是分心,它总得中断一下记忆线索,使你从实际学习状态中略微超脱出来。但是这种中断的时间决不能过长;因为过长时间的间断,必然会转移注意力。
有一个听了我的课,学着奖赏自己,但效果总不好。我就问他:
“你怎样奖赏自己呢?你在什么情况下奖赏自己呢?”
她回答:
“因为第二天要上新课,我不得不,不过,我实在对它没兴趣,匆匆忙忙地翻一遍,我就看电影去了。”
很显然,这个学生并没有真正领会我所说的“奖赏自己”的深切用意。奖赏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全身放松,而是为了让你小有满足之后,更专心致志于你的工作。因此,这种奖赏要求:第一,得有分寸。这个分寸是使你从正做事情中不要牵扯太久,而看电影,则完全把你的心思转移开来了,使你远离了正在做的事情,因而你就不可能再对此事产生注意,自然也就记不住。第二,得分时间。奖赏应在完成某些具体工作后才能获得,而这个学生为了获得这种奖赏,匆匆完成了表面的工作。这实际是为奖赏而奖赏,奖赏的真正用意却被埋没了。
因此我再次强调,分心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决不能让它转移你的全部注意力。
其实,有时你的要求并不一定的太高,你不过是想喝杯茶,走动走动,或者凭窗远眺,做几次深呼吸。及时满足这些要求,看起来不起眼,却能足够刺激你的学习劲头,而且不会分心久,不致分散注意力。
不到奖赏的时候,决不能迁就自己;但是,该奖赏的时候,决不能延宕,延宕奖赏同滥加奖赏一样,都达不到奖赏的真正目的。
小男孩多很调皮,作母亲的往往无可奈何,只好说:
“等你爸爸回来再治你!”
爸爸回来了,狠狠地斥责了他一顿。但是你想过没有,这种训斥在孩子心里会有什么反应?他能把这种训斥与几个小时前的淘气联系起来吗?大约是不会的。孩子只是把这个训斥与正在发火的爸爸联系起来。由于时过境迁,训斥的本来意义已不复存在了。
惩罚与奖赏是一对孪生姐妹,处罚要及时,同样,奖赏也要及时。早不行,迟也不行。
心理学家泽西尔德曾做过一个实验,证实了在记忆过程中及时奖赏价值。
实验要求被试者在7分钟内尽可能地回忆并写下3周以前所有愉快的经历。写完后,再换张纸,要求他们同样在七分钟内尽可能回忆并写下3周以前所有使他不高兴的事情。
写好以后,把两张纸收起来,告诉被试者实验已完,不给他们任何外在的压力和暗示。21天以后,突然再把他们集中起来,叫他们重做3周前的工作。
两次填写的表格对照起来,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下面是统计结果(按百分比计算)
实验表明,不仅在最初记下的种种经历中,高兴的事情远比不高兴的事表记得多,就是在21天以后,高兴的事情也同样记得更多。
统计数字还表明,最初记录下来的高兴经历有42.81%;在第二次回忆中被记住了,而不高兴的经历仅有28.18%能在第二次追忆中记住。
奖赏自己,其本身就是一件令人娱乐的事情,自然能在脑海留下清晰的印记。但是,这与记忆具体的内容有什么关联呢?这就涉及到了暗示的功能了。
当你完成了既定的任务后,及时地奖赏自己,或喝杯茶,或打个电话,或凭窗远眺,你会感到志得意满。一方面,完成了任务,精神需要满足了;另一方面,又及时地奖赏了自己,物质需要也满足了。这对你来说,无疑是令人高兴的事,从而在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
过了一段时间,你可能忘记了某些记忆的细节,但是,你对自己当时所产生的娱乐感情却是难以忘怀。那种情感的体验,就是一种暗示。由情感的暗示,联想到当时物质需求的满足情形,继而联想到精神需求的满足情形。这样,你就很容易回想起当时学习的细节,回想起你要记住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