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教案

逍遥学能  2013-10-01 01:40


第12课 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教案

●目标
一、知识目标
1.掌握“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2.掌握香港和澳门的回归祖国。
二、能力目标
1.通过指导学生总结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培养学生归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引导学生回忆香港和澳门问题的由来,培养学生整体把握历史问题的能力。
三、德育目标
1.中国共产党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代表了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爱国为民的立场和路线。
2.“一国两制”是在争取祖国完全统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建立在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事求是的产物,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和香港回归祖国,充分表现出邓小平的创造精神、宏伟气魄和非凡智慧。
4.香港和澳门回归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祖国已发展成为强有力的国家,祖国的强大是实现统一的有力保障。香港和澳门回归,洗雪了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欺凌的百年屈辱,也必将开创祖国内地和香港及澳门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未来。
●重点
1.“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2.香港和澳门如期回归
●教学难点
“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和这一构想在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上的具体运用
●教学方法
1.纵向联系法。通过引导学生回忆香港和澳门问题的由来,使学生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比较法。教师通过向学生介绍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演变,使学生认识到只有在新中国才解决了旧中国历届政府没有解决的问题。
3.音像辅助法。有关本节课内容的音像资料较多,可以利用这个优势,提高课堂教学 效率。
4.讲述法。
5.讲解法。
●教具准备
1.投影仪
2.相关音像资料
●课时安排
一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语示例一]大家先来看一幅画面。
[投影显示]
同学们,1997年7月1日,是一个令亿万中国人永远难以忘怀的日子,这一天,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日子,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当时的场景:1997年6月30日晚,十万群众聚集在天安门广场,隆重庆祝香港回归这令中华儿女欢欣鼓舞的历史时刻。那时的天安门广场,华灯流光溢彩,人如海,歌如潮。在距离1997年7月1日0时还有10秒钟的时候,群众已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10、9、8、7……”伴随着迎回归倒计时牌上红色数码的闪动,他们有节奏地齐声高呼起来,呼声震荡着神州大地。这是母亲的脉搏,是历史的脚步。那么,香港问题的由来是怎样的呢?香港又是怎样回归祖国的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一方面的内容。

[导入语示例二]请同学们先听一首歌曲。(放磁带):“你可知‘妈港’不是我的真名姓?我离开你的襁褓太久了,母亲!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你依然保管着我内心的灵魂。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同学们,我们听到的歌曲是闻一多先生1925年3月在美国留学期间创作的一组组诗《七子之歌》中的首篇。其余六篇分别为《香港》《台湾》《威海卫》《广州湾》《九龙》和《旅顺,大连》。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将这七处“失地”比作远离母亲怀抱的七个孩子,用小孩子的口吻哭诉他们被迫离开母亲的襁褓,受尽异族的欺凌,渴望重回母亲怀抱的强烈情感。
写作这组诗篇的时候,正值闻一多在美国纽约艺术学院留学期间。在美国已经生活了将近三年的他,多次亲身体会到种族歧视的屈辱,他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都激发起他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加上三年背井离乡的经历,使他更对祖国和家乡产生了深深的眷恋,也使他更加深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因此,在这段时间里,他创作了大量的爱国主义诗篇,一方面怀念和赞美祖国,一方面控诉对帝国主义列强的罪行。而这组《七子之歌》就是在这种背景中诞生的。
《七子之歌》发表的时节,正值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高潮期。因此,它一问世立刻就引起了强烈共鸣。一位名叫刘湛恩的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的教育总干事将这首诗收入他编辑的《公民诗歌》。还有一位署名“吴嚷”的青年在读了此诗之后十分激动,将其转载于《清华周刊》上,还特地撰写了附识。在附识中他这样说:“读《出师表》不感动者,不忠;读《陈情表》不下泪者,不孝;古人言之屡矣。余读《七子之歌》,信口悲鸣一阙复一阙,不知清泪之盈眶,读《出师》《陈情》时,固未有如是之感动也。今录出聊使读者一沥同情之泪,毋忘七子之哀呼而已。”但是,诗人自己未曾预见的是,《七子之歌?澳门》在74年后的1999年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而且还被谱成歌曲,作为迎接澳门回归的主题歌到处传唱。
更有意义的是,1999年11月24日是闻一多百年诞辰纪念。全国各地及港台、海外都在举行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和学术研讨活动。12月20日,是全国人民喜迎澳门回归的日子。《七子之歌?澳门》也唱出了它旋律中的最强音。这不仅是闻一多个人几十年宿愿的实现,也是以闻一多为代表的几代爱国知识分子梦想成真的一天。对于那些与祖国人民患难与共、风雨兼程,为理想的实现付出青春乃至生命的人们来说,这两个纪念日碰在一起决不仅仅是个巧合,其象征意义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
今天我们来学习关于澳门问题的具体内容。
[板书]第12课 香港和澳门的回归
一、“一国两制”的构想
1.香港和澳门问题的由来
[教师引导]请同学们回忆我们过去学习过的关于香港和澳门的有关知识。
[学生回答]澳门在明朝中晚期被葡萄牙殖民者强行占去,香港是分三次被英国殖民者强行占去的,先是在1842年的《南京条约》中强迫清政府割让香港岛,继而在1860年的《北京条约》中强迫清政府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在1898年又强租新界。
[教师讲解]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是英国在19世纪中叶通过同清政府签订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先后强行割占和租借去的。
从18世纪末期起,英国把大量鸦片走私输入中国,毒害中国人民,并致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1840年6月,发动了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政府被迫于1842年8月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
1856年10月,英国又联合法国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3月,英军以“找寻住宿地”为借口,进驻九龙半岛尖沙咀一带。接着,英法联军打到北京。1860年10月,英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北京条约》,割占九龙半岛南端界限街以南地区。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西方列强竞相在华划分“势力范围”。英国又于1898年6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及附近200多个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 期满。
上述三个条约都是当时英国武装侵华的产物,中国人民从来不承认这些不平等条约。1911年中国发生辛亥革命,清政府被推翻,这之后的历届中国政府也都没有承认过这些不平等条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曾多次阐明中国对香港问题的立场: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同时,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政策。事实证明,中国政府的这一决策是有远见卓识的。几十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贯彻这一既定政策,为以后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创造了有利条件。
1972年3月8日,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的信中,重申了中国政府的立场,指出:“香港和澳门是属于历史遗留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因此,不应列入反殖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地区名单之内。对香港和澳门,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加以解决。联合国无权讨论这一问题。”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于同年6月15日通过决议,向联大建议从上述的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972年11月8日,第二十七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特委会的报告。
澳门历来是中国领土。1535年,葡萄牙人贿赂广东地方官吏,取得在澳门码头停靠船舶和进行贸易的权利。1553年,葡人以曝晒水浸货物为由上岸居住,并于1557年起在澳门定居。鸦片战争后,葡于1851年和1864年先后侵占凼仔岛和路环岛。1887年葡迫使清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北京条约》,其中塞进了葡“永驻管理澳门”的条款。
1928年,国民党政府与葡政府签订了《中葡友好通商条约》,该条约仅对关税税则、商业事务等事项重新做了规定,并未涉及澳门地位问题,葡占领并管理澳门的状况也未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多次声明澳门是中国领土,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教师引导]从上面的讲述中可以看出,香港问题、澳门问题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包括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祖国大陆全体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强烈愿望。而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则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指明了前景。
[板书]2.“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
[教师引导]请大家看课本,“一国两制”的含义是什么?
[学生回答]“一国两制”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和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教师讲解]“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行使香港、澳门主权,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这项方针的内涵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78年底,邓小平首先提出了这一构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宣布了这一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在关于台湾问题的九条建议中,明确指出台湾在祖国统一后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时,中国政府提出按“一国两制”的构想收回香港。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这样,“一国两制”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了确认。
[投影显示]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中表示:“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
1981年8月26日,邓小平会见台湾、香港知名人士傅朝枢时说:“我们要力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但是也不能排除在某种情况下被迫使用武力。他指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可以采取独特的模式:社会制度不变,台湾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外国资本不动,台湾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一个区,还保持它原有的制度、生活方式。即使武力统一,台湾的现状也可以不变。”还说:“搞第三次国共合作,我们是赞成的,愿意的。中国统一这件事要台湾海峡两岸的领导人和人民来决定。希望台湾的一些领导人把眼界放宽一点,放远一点。统一中国,是中国人民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同学们,从投影的内容可以看出,“一国两制”有它特定的涵义:第一,实行“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第二,实行“一国两制”,是指在中国大陆和台湾、港澳地区实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各方面有根本的、重大的区别。第三,实行“一国两制”,国家主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第四,实行“一国两制”有宪法和法律保证,在一些地区实行不同的制度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
[教师过渡]“一国两制”的提出,刚开始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但是首先在香港问题的解决上得到了验证。不久,澳门问题的解决也证明了它确实是一个伟大的构想。下面我们就来学习本课的第二个问题。
[板书]二、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
1.中英、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
[教师引导]请同学们看课本上邓小平关于香港问题的论述。
[学生看书]……
[教师讲解]随着1997年的日益临近,英国政府开始通过外交渠道试探我国对香港问题的基本态度。因为,从法律上讲,港英政府无权批出超越1997年6月30日的“新界”的土地契约,也无权在1997年6月30日以后对“新界”进行管制。这个前途不明朗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信心,这不仅会使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而且会对香港经济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消极影响。为此,英国政府在70年代末就多方试探我国政府对香港前途的立场和态度。1979年3月港都麦理浩访华,首次向中国政府提出,英国希望中国在1997年以后继续租让“新界”的问题。不久,中国外交部正式答复麦理浩:中国要收回香港。麦理浩黯然而归。此后英方不断派遣官员与中方上层领导人接触,但始终未能摸透中国领导人的真实意图。1982年4月,前英国首相希思作为撒切尔夫人的特使来到北京,希望就香港的前途与中国政府达成个协议。这时,我国政府认为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趋于成熟。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应邀访华,开始同我国领导人就香港问题进行讨论。我国领导人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的立场主要有两条:一是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能再晚;二是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在此前提下,中英两国政府同意通过外交途径继续进行磋商。从此,中英两国开始了关于香港问题的外交谈判。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是1982年9月撒切尔夫人访华到1983年6月,双方就会谈议程和其他程序问题达成了协议。在这个阶段双方主要争执点是前面已提到的那三个不平等条约。撒切尔夫人认为,按照国际法的惯例,这三个条约至今仍然有效。1997年,中国只能收回租借出去的新界的主权,香港岛和九龙应另当别论。对此,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政府没有回旋余地,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中国在1997年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和九龙。如果中国在19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8年后还不能把香港收回来,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待,甚至不能向世界人民交待。”小平同志还说:“中国政府在作出收回香港决策时,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我们还考虑到了我们不愿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中国希望和平收回香港,谈判收回。如果谈不成,中国也要收回。”
由于在主权问题上争执不下,谈判一度难以进展。然而结束殖民主义已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面对崛起的中国,英国最后还是采取了比较明智的态度。1983年3月,撒切尔夫人致函我国领导人,表示:只要英国政府和中国政府之间能够就香港的行政管理安排达成协议……我就准备向议会建议,使整个香港的主权回归中国。双方随后于同年6月就谈判的程序问题达成了协议。
第二阶段是从1983年7月到1984年9月。在这个阶段谈判中,英国方面虽然不再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却企图以主权换治权,主张1997年以后继续发挥英国在香港行政管治中的作用。对此,我国政府仍然寸步不让。因为主权和治权是不容分割的。为了防止英国人将谈判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根据小平同志的指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指出:我们希望在明年9月之前,也就是1984年9月之前能与英国达成协议。如果届时还达不成协议,中国政府将单方面宣布自己对香港的方针政策。在22轮谈判中,经过反复较量,英方不得不接受中国提出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方案,放弃了对香港治权的要求。中英谈判历时两年,终于取得了重大突破。1984年12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了关于香港问题的签约仪式,中英两国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即《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了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起,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届时将香港交还中国。中国收回香港主权后,中国政府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政府管辖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教师概述]1984年香港问题解决后,澳门问题即提上了日程。1986年6月,中葡两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开始。1987年4月13日,《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签署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两国总理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联合声明文本上签字,邓小平亲自出席了签字仪式。《联合声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声明,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教师引导]中英和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后,经过平稳过渡,两地终于按时回归祖国。下面我们看回归的具体过程。
[板书]2.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
[教师引导]请同学们看课本上关于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的叙述,了解当时概况,并能根据收集的资料讲述当时的情景。
[学生看书]……
[投影显示]

[学生讲述][生甲]1997年7月1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灯火辉煌,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这里的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
历史的时钟指在1997年7月1日零点那一刻,大会堂全场肃立,几千双眼睛向鲜艳的五星红旗和紫荆花区旗行注目礼。这是中华民族长久期盼的一个瞬间,这是永载世界史册的一个瞬间。零时4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在这里庄严宣告: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香港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生乙]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于6月30日午夜举行。23时42分,交接仪式正式开始。
23时56分,中英双方护旗手入场,象征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的降旗、升旗仪式开始。出席仪式的中外来宾全体起立。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到竖立在主席台主礼台前东西两侧的旗 杆上。
23时59分,英国国旗和香港旗在英国国歌乐曲声中缓缓降落。随着“米字旗”的降下,英国在香港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
7月1日零点整,激动人心的神圣时刻到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队奏起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区区旗一起徐徐升起。
全场沸腾了,许多人眼睛里噙满激动的泪花,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照相机、摄像机的镜头不停地闪动,记录下这一庄严的历史时刻。
凌晨零时12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结束。
(关于澳门回归的情况,如时间允许,也可在课堂上让学生讲述)
[教师小结]香港和澳门的回归,一靠政策的正确,二靠祖国实力的强大。香港和澳门的回归,中国人民洗刷了百年耻辱,标志着我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布置作业]简述香港问题的由来和解决。
答案:香港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由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三个部分组成,1840年~1842年间和1856年~1860年间,英国两次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了《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把香港岛和九龙割让给英国。1898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新界”地区99年,从而实现了对整个香港地区的 占领。
1984年12月19日,经过长时间的谈判,中英两国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即《中英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将在同日把香港交还中国。经过平稳过渡,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回归祖国。
●板书设计
第12课 香港和澳门的回归
一、“一国两制”的构想
1.香港和澳门问题的由来
2.“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
二、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
1.中英、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
2.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
●活动与探究
下面是关于喜庆香港回归的组图,请你根据图中的内容,结合学过的知识,写一篇关于香港回归祖国的感想。

●备课资料
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原则立场
中国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立场是: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遵照国际法的原则,宣布对于旧中国所签订的条约和协定的原则立场是:既不承认一切旧条约继续有效,也不认为一切旧条约当然失效。按照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旧的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按照这个规定,条约是否继承是以条约的性质和内容为依据的,这既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又符合国际法的继承原则。
中国对于香港问题三个不平等条约的态度是举世皆知的。中国认为三个不平等条约在整体上就是无效的,并不去就其中任何一个条约的某些条款的准确意义进行争论。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未解决前暂时维持现状。
香港不是殖民地
“殖民地”主要是指因外国统治、管辖而丧失主权的国家。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所以,殖民地的概念不适用于香港。英国在香港实行的是殖民式统治,但并不等于香港就是殖民地。1972年,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明确宣布:“香港、澳门是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
1972年11月,联合国大会以99票对5票的压倒优势,通过了有关将香港、澳门从殖民地名单上除去的协议。这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立场的广泛支持。
中国又等待了33年
反对不平等条约,收回香港,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在实际工作中,中国政府则考虑过去的历史背景,考虑总的国际形势,采取灵活的策略,保持战略上的主动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周恩来总理针对英国的地位和特点,提出了“推进中英关系,争取和平合作”的主张:中国改善同西方的关系首先从英国开始;维持香港现状,避免公开冲突,有利于安定人心,保持与英国的对话关系;香港的居民绝大多数是中国人,大家都知道香港是中国的。中国总有一天要收回香港;在收回香港的时机尚不成熟时,中国保持香港的特殊地位,为我所用;中国内地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香港可作为中国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可以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开展国际贸易。由此形成了对香港“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
根据这个有利于国际和平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方针,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起,到1982年中英正式开始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中国政府等待了33年。33年的等待,是建立在中国人民对自己的政府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的;33年的等待,也证明中国政府是充分讲信用的政府。
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
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表述,即联合声明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1990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完整体现了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政策。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主要内容,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一国两制” 邓小平曾对此作过一个概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10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具体讲来,即在中国统一的国家内,在香港回归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
“港人治港” 主要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当地人组成,而不是由中国内地派人去任职,中央政府不向特区政府派一官一吏。
“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当然也要容纳别的人,还可以聘请外国人当顾问。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高度自治 国家依法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高度自治权,中央政府不干预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为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中央政府保留了必要的权限。例如,与香港有关的外交事务以及香港的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的具体含义 香港特别行政区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社会、经济制度是基本的制度,香港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这一社会、经济制度关系到香港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国家提出“一国两制”方针,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其目的之一在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这符合香港广大居民的愿望,同时也有利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为了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香港原有的法律制度基本不变,不将中国内地的法律制度搬到香港来实施。香港居民长期生活于原有的法律制度下,已习惯于原有的法律制度,法律基本不变也符合香港居民的愿望。
生活方式与社会、经济制度密切相关。香港市民的生活方式是与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相联系的,并在长期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形成的。因此,应当允许“马照跑、舞照跳、股票照炒”,保持原有生活方式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实行的政治制度,也尽可能少作改变,以利于香港的平稳过渡。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
1984年9月26日,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终于在北京草签。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和英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英国驻华大使理查德伊文思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字。周南说,联合声明根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为香港未来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有力保证。伊文思说,英中两国政府一致认为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有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
中英联合声明包括一个主体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三个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和《关于土地契约》。《联合声明》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确认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届时将香港交还中国。第二,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第三,中英两国合作保证1997年香港政权顺利交接的有关原则和具体规定。
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撒切尔夫人专程赶到北京,同中国总理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字。她在签字仪式上说:“刚才我们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的关于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在香港的生活史上、在英中关系的历程中以及国际外交史上都是一个里程碑。从现在起到1997年和1997年以后,在保持对香港的信心,以及在继续保持其稳定、繁荣和发展方面,协议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中英联合声明》得到了国内外的普遍赞誉,大多数国际舆论都认为香港问题的和平解决有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联合声明》签署的同日,香港股市恒生指数上升到1187.54,为当年的新高峰。
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自此正式生效,香港进入过渡期。
从《中英联合声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系统地阐述了对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但这些方针政策仅仅体现在外交文件上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证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198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审批《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同时,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国政府运用“一国两制”理论解决香港问题经历了一个探索、研究、实践过程。中国政府在中英关于香港前途问题谈判的过程中,将“一国两制”理论具体化为解决香港问题的12条基本方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又进一步将“一国两制”理论和中国政府的12条基本方针具体化、法制化。中国政府通过4年多的努力才完成的《香港基本法》,全面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方针和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12条基本方针。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著作”。
《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中英联合声明》是一个外交协议,是中英两国政府之间通过外交谈判达成的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文件;《基本法》则是中国的法律文件,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制定,是用国家法律形式来表明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按“一国两制”的方针来管理1997年7月1日以后的香港。
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决定基本法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洗雪百年民族耻辱,这标志着中国人民为完成祖国统一而进行的斗争取得了重要胜利。
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具有广泛的国际意义,它为和平解决不同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创造了新经验,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显示了中国政府“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性,也显示了中国是一个有实力的国家。正如邓小平先生所说:香港问题能够谈成,“主要是我们这个国家这几年发展起来了,是个兴旺发达的国家、有力量的国家,而且是个值得信任的国家。”社会主义中国的强盛,是圆满解决香港问题的根本条件和保证。
中国政府对澳门问题的立场和政策
澳门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被葡萄牙占领,但中国历届政府都从未在澳门的主权问题上作过让步,也从未在法律上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让予他国。因此,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只是时机问题而已。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葡两国的友好建交以及中国统一大业的推进,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时机已逐步成熟。进入20世纪80年代,解决澳门问题成为中葡两国政府的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明确宣布,废除过去所有列强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不平等条约。对于一些历史遗留下来悬而未决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例如香港、澳门问题,以及一切未经双方正式划定的边界问题。1972年,中国政府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的备忘录中指出:“香港和澳门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化范畴。我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的方式和平解决港澳问题,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1972年3月10日,中国驻联合国大使黄华在联合国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声明:“香港和澳门系英国与葡萄牙政府所占领的中国领土;香港与澳门问题的解决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而不能等同于其他殖民地。中国政府一贯认为,关于港澳问题,应在时机成熟时,以适当方法解决,联合国无权讨论此问题。”从而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澳门主权的坚定立场。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委会于同年6月15日通过决议向联大建议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972年11月8日,第二十七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特委会的报告。
同时,为了澳门的安定和维持澳门社会现状,中国政府从国家利益和澳门居民的利益着想,在政治上执行维护澳门安定的政策,在经济上对澳门实行扶助的政策,以足够数量和合理甚至优惠的价格长期供给澳门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支持澳门经济的发展。尤其是1978年以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建立经济特区,锐意发展经济,将澳门视为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和国家统一能起重要作用的“窗口”和“桥梁”,进一步促进了澳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979年2月8日,中葡建交,两国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指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暂时由葡萄牙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在适当的时机,中葡两国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
1987年,中葡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中葡联合声明》,宣布我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是继1984年中英两国圆满解决香港问题之后,中国现代史上又一件政治大事。
1993年3月31日在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标志着澳门进入了后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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