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的超极解题方法与技巧
逍遥学能 2013-06-28 11:04
1.“三段式”选择题
“三段式”选择题是对题支与所列内容按题干要求归类和题支所列内容按时间或空间顺序一次选择。这种题型较之于“两段式”选择题来说,更简单,难度更小,更易得分。
其理由:第一,无论题目所结内容有四项[1、②、③、④]或是六项,但它仅有A、B、C、D四种变化,而每一变化绝对超不出题支所列范围,其排列与组合极为有限。第二,无论按题目要求题支有几项正确,或顺序应为何种排列,但考生在题中总能知道四个或六个中的1——2项,那么解题就不难了。其方法如下:
(1)组合选择题
组合选择题是指选项有若干“部件”组合而成的选择题。下列就是一个组合选择题,经过分析,就可断定:选项只要含③就不合题意。
例:秦汉时期在秦岭以北修建的水利工程有:
①郑国渠②长城③灵渠④六辅渠⑤白渠
选项有:
A.①②③④B.②③④⑤C.③④⑤D.④⑤
这个题目的第一行是题干,它提出的限制有秦汉时期,提出工程修建时间须在公元前221年一公元220年之间,排斥掉郑国渠秦岭以北是指地点,排斥掉灵渠水利工程指属性,排除掉长城。做选择题首先要注意题干,对题干所提供的每一个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忽略一点就会造成错误。
解此类题时:①若在题支项中已能知其中某项(“×”为错误。因此,凡含X项的备选答案绝对错。不含X项的可能正确。
②若在题支中,同时知X为“×”、Y为,“√”。因此,知X为“×”的结论如前法;知Y为“√”,则可知含Y可能是“√”,不含Y绝对是“×”。
掌握了上述两种方法的优点:第一,即能在只知1一2项时也可以找出正确答案,从而避免了一些学生对所给四项或六项中部分未掌握而失分。第二,即使在做题时一两步不能直接推出正确项,也可避免过题中最难判断的难项。
(2)排列选择题
例1:下列史实,先后顺序应该是:
①王建建立高丽王朝,重新统一朝鲜半岛
②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出走麦地那
③日本“大化改新”开始
④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
A.①②③④B.②③①④C.②④①③D.④①③②
例2:①利玛窦②汪大渊③马可波罗④空海
A.④③②①B.①②④③C.②③④①D.③②①④
做这类题,可用“首定法”。只要确定最早的,即可选对答案。同时,还可用“首尾结合法”。如例2,只用首定法是不行的,因为②排在最前面的有两选项,那就再看看这两个选项的最后一个哪个是正确的,从而提出B是正确答案。
解这类题时:①若已知题支列项中X为先,所以凡X在先的选项可能是“√”,否则绝对是“×”。
②若已知题支列项中Y项为最后,故凡Y在后有可能是“√”,凡Y不在后绝对是“×”。
③若己知题支列项中X、Y相连而不可逆。故凡X、Y相连未逆的项可能是“√”,否则绝对是“×”。
当然,是具体做排列时,三法先采用哪种,或采用哪种最适合,要视你自己在已知题支项中的哪项或哪些项来决定,也可把三法中两法联用。
在考试中正确运用上述三法,第一,可在四项中只知1—2项时,找到正确答案,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题目的难点,而利用已知知识来得分。第二,可以使做题达到准确,并为做后面的题目赢得时间。
2.“二段式”选择题
“二段式”题的特点是按题干要求直接选出备选答案,它包括单项选择题的一部分和全部的多项选择题。此类单项选择题,是以考察学生记忆和能力及掌握知识的准确与精确度为目的,所以在四个被选项中加入三个错项来迷惑考生。多项选择题对考生的考察则从准确度,精确度的掌握向运用知识能力的纵深度发展。
在考生中最常出现“记往了的有分,记不住的无分”,“记住了的不考,没记住的偏考”这种十分被动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不全面。第二,基础知识虽能掌握,但没有正确的分析能力,第三,对此类选择题的特点没有清醒的认识,没有一套解题的方法与技巧。
(1)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其解题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肯定符合题意的选项,从而得出正确答案,叫肯定法。另一种是间接通过对有关事件的回忆,否定掉不合题意的选项,从而得出正确的选项,叫否定法。
①引入法与排除法:因为题目已明确规定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项,即已知“一√三×”。其解题方法的第一种,用“引入法”,即清楚知到了题中的某项为“y”,就填出正确项;第二种,用排除法,即在不知何项为“√”,但能准确判断三“×”,余下一项就为“√”
例:清朝“湖广”指的是:
A.湖南、广东B.湖南、广西C.湖北、湖南D.广东、广西
第一种解法:若已知“湖广”是指湖南、湖北就直接填出C
第二种解法:若不知C是“√”,但知广东,广西叫,“两广”,则凡含“两广”中之一者是“×”,即c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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