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带病在岗20年”不应止于事后问责

逍遥学能  2016-06-30 09:46

《中国纪检监察报》今天头版发文《永远在路上,贵在开好头》,公布了一组惊人的事实:中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

官员生了病,违反了纪律,破坏了制度,甚至涉嫌腐败,却未被组织及时察觉,仍能在晋升路上一路绿灯。这种带病升迁现象看似不可思议,却屡屡进入公众视野,广州原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带病在岗20年,足以展示某些地方、某些部门干部带病提拔的严重程度,真是令人唏嘘!

毫无疑问,提拔重用已经生病的干部隐患重重。官位本就有限,生病干部起来了,清廉干部自然沉下去了,势必影响整个官场的风气,恶化整治生态;同时,生病干部获提拔,是选人用人机制的耻辱,也会助长官场内部的不平等,让老实人吃亏,最终影响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带病干部一路横行,还会给四风和腐败提供可乘之机,抵消反腐斗争的胜利成果。

其实,官员创造带病提拔奇迹,根源是党组织没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长期失之于宽松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民不举、官不究惯例使然,只要没有人举报,这样的官员就是好官员,结果导致一些善于伪装或隐藏极深的官员,在组织走马观花式审察中,往往都能蒙混过关。再加上监督怕红脸,不愿得罪人,不敢动真格,更让生病官员肆无忌惮,在官道上畅通无阻。

在笔者看来,要打破生病官员晋升奇迹,关键在于落实责任,一切严字当头。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仅仅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都有主体责任,包括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纪委要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对党员干部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有公正无私的定海神针,使监督和问责成为从严管理干部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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