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6-06-01 11:12
败诉率为零或许反映出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行为没有任何问题。政府败诉率为零本身说明不了什么,但引起的猜忌和议论值得改革者镜鉴。
据报道,2014年岁末,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沪成立,至今已运行满一周年。来自上海三中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42件,而2014年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在案件数量激增的同时,市政府的败诉率却为零。反差如此鲜明的数据,引发舆论诸多议论。
曾几何时,行政诉讼立案难、政府败诉率过低,都被视为民告官的重要病征。改革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就是为了打破民告官地方保护主义藩篱,让司法独立于地方政府意志,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并公正作出裁判。上海市三中院的数据显示,一方面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激增,说明立案难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另一方面被告又全部胜诉,是否真如一些网友所担心的依然存在官官相护呢?
上海三中院的数据,既有对相关改革正面效果的积极回应,也有其非典型性特征的一面。例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激增,主要与立案制改革以及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有关,前者打通了案件进入司法渠道的人为障碍,后者拓展了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上海三中院2015年4月仅受理16件案件,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5月,法院一个月就受理了91起行政诉讼案件。其实不独上海,全国很多法院都呈现出类似案件激增的特点。而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当政府部门负责人一年200多次坐上被告席,这种司法监督所起到的催化和倒逼作用,想必不可小觑。
那么市政府败诉率为零又该如何解读呢?是否凸显出依然存在的行政审判地方化之困境?客观而言,无论是上海市的法治环境,还是作为直辖市一级的政府,出现败诉率为零都是可能的,省一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般高于市县一级政府。同时,法院对政府行为的审查,主要局限于合不合法层面,政府胜诉只意味着行政行为合法性无误,并不见得在合理性上就没有瑕疵,上海三中院去年就针对市级机关的行政行为瑕疵发出了两个司法建议。也就是说,败诉率为零或许反映出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一些人之所以仍揣测法院偏袒政府,大概也与目前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的局限有关。因为无论在上海还是北京,所谓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在审理市政府做被告的案件时,根本没有走出行政区划的制约。
可见,政府败诉率为零本身说明不了什么,但引起的猜忌和议论值得改革者镜鉴。据称有外地人误以为上海三中院可以跨省管辖,不远千里到上海投递诉状,这本身折射出民众对于法院跨省管辖的期待。由此看来,把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立在非直辖市的一般省份,或能更好地破除地方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