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言的四种新思维

逍遥学能  2016-05-31 11:39

最近,美国女影星莎朗?斯通的“胡言乱语”,不仅激怒了全球华人,而且让其所代言的品牌如迪奥等极为“头痛”,迪奥中国公司只好决定撤销并停止任何与她有关的形象广告,那么早先投入的品牌代言以及广告制作等巨额费用就付之一炬,即使如此,抵制迪奥的声音仍不绝于耳,让迪奥的主人赶紧与其划清界限。今年春节期间,闹得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事件也让许多品牌苦不堪言,使众多品牌陷入尴尬之中,而品牌产品备受抵制,销售不畅,纷纷出现品牌危机,只好一边撤换品牌代言人,一边划清界限,这就意味着巨额费用的浪费,过去的不懈努力也付之东流。可见,品牌代言请明星,花费不菲风险大,而且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受众传播影响力的不断提升,这种风险必将越来越大。

  大家都知道,品牌代言请明星,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闻和创意,早在上个世纪初,力士香皂的平面广告中就大量采用影视明星照片,当年甚至还采用过我国当时著名电影明星胡蝶的玉照,市场反响普遍热烈以致许多品牌纷纷效尤。从此,消费品生产商就把喜欢把推销产品的希望寄托在演艺界和体育界的明星之上,品牌代言请明星成为许多品牌的不二之选。因为,这种方式无需太多创意,只需一掷重金,便能够立竿见影,何乐而不为呢?巨额的广告代言费用最终都可以从销售商品中赚取,羊毛出在羊身上,买单的最终都是消费者。经过心理学家们的分析得知,原来消费者存在着某种非理性情感,会将对明星的喜爱甚至仰慕转移到品牌之上,品牌就可以利用明星的光晕效应,扩大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名扬天下、畅销无阻。然而,这些理论和方法已经越来越成为昔日黄花,日趋凋萎。因为,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明星们的隐私和言论已经无所遁形,受众传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只要明星们稍有不当,就会酿成大祸。因此,在四维传播的时代,品牌代言需要新的思维。

  一是创设品牌吉祥物,让吉祥物成为品牌永恒的代言人。

  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保持品牌形象的长期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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