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测试题及答案
逍遥学能 2013-03-23 11:03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目标
1.了解规则的重要性,懂得什么是法律。
2.了解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对人们的保护作用。
3.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4.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学会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基础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实施是由_____来保证实现的。
A.普法宣传 B.道德约束
C.国家强制力 D.自觉遵守
1.C
2.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
A.未成年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
B.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用与法律打交道
C.只要自己奉公守法,就与法律没有关系
D.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生活离不开法律
2. D 点拨: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具有的保护作用的理解。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未成年人,更需要学习法律。同时,也不能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用与法律打交道;也不能认为只要自己奉公守法,就与法律没有关系,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3.以下图示是几个同学对违法与犯罪的关系的理解,你认为正确的是( )
A. B. C. D.
3.B
4.海南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海南文昌原市委书记谢明中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财产予以追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附加刑有 ( )
A.死刑 B.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C.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D.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 D 点拨: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初三,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结合题干背景材料,D符合题意及知识点要求,应入选
5.生王某曾因偷同学的小额钱物被学校处分,但他仍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最终因持刀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一案例说明( )
A.有不良行为若不加以改正,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
B.王某持刀抢劫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C.一般违法行为必然发展为犯罪
D.王某偷同学的小额钱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5.A
二、判断题
6.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
6.√
7.如果人们违反了法律,普通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人可以除外。( )
7.×
8.只有犯罪,才具有社会危害性。( )
8.×
9.下面是《时事》上刊登的一幅漫画,它的寓意是公民必须知法、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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