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6-04-13 08:32
北京市将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解决居家养老问题。其中,将研究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24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全体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北京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乍一看,这种子女带薪护理养老模式虽然新鲜,但似乎违背了常理,因为按照传统的观念,子女照顾父母本是家庭责任、分内之事,本应是无偿的义务,子女不必再获得报酬。果不然,政府这一想法提出便引发了社会各界比较大的争议。一方面,很多人觉得子女赡养父母,既是家庭责任,也是法律义务。对父母尽孝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要政府买单?对此觉得难以理解。另一方面,也有些人觉得政府这是花钱养懒汉,担心有些人以照顾父母为名不出去上班工作,安心拿政府的那份孝心工资。
其实,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社会和家庭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相比较而言,居家养老一改过去养老工作由行政部门或民营机构建设管理,与社区或者村级无关的状态,而且管理面、服务面、覆盖面将进一步大幅扩大,是一种投资最少、见效最快、老人最方便、儿女最放心的养老新理念,基本上能够覆盖城乡所有老人,具体操作便捷、适用、实际,让各类老人都能够享受到服务,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但美中不足的是,对于常年卧床不起,或者行动不便的老人,居家养老模式不能随时随处保证有护理人员陪护。而北京将推行的子女带薪护理生活困难老人这一举措,正是政府有效破解护理员稀缺难题,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实际担当。
针对我国各地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发展迅猛、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和空巢老年人多的特点,居家养老,符合我国城乡实际,是近年各地推行并行之有效的养老模式。与养老院养老相比,居家养老将占主导地位。原因是,从目前养老服务供给机构建设看,我们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项调查说明,在中国只有5%的老人有入住养老机构的愿望。可惜,即使仅有的5%里,对应的养老床位缺口仍然大得惊人。按照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养老床位266.2万张计算,65岁以上的老人每1000人拥有的床位数是23.5张,而发达国家的这个比例在50至70张。况且,我国的这些床位里,既包括以社区为依托的托老所、家庭式养老院,还包括公立或私立性质的普通养老院、高档老年公寓等等。由此可见,在纯公益性的公立养老机构中,一床难求的尴尬局面就可想而知了。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之下,推行居家养老,倡导子女互助,组建专业志愿者队伍,对老人开展接待服务、上门服务、结对服务,并积极鼓励老人中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老人不必去住养老院,在家里或者就近享受到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让老人们享受到跟自家人一样的照顾,这正是化解老人们的情感纠结,让老人们找到精神寄托的有效举措。
当然,由政府拿钱,直接聘用子女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真正要将这件好事办好,还需要诸多政策支持。比方说,老人生活进入不能自理状态或突患急病,子女照顾,影响单位工作;请陪护,造成家庭经济压力。在政策层面,应该允许子女申请定量带薪假。这样一来,带薪护理更加切合实际,凸显人性化,让子女能够安心尽孝 。只要把诸如带薪假等具体工作做细做到位,相信居家养老模式就会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