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面对质疑,公共部门没有狡辩的权利

逍遥学能  2016-04-13 08:31

3人修树30人围观事件的教训在于:公众已经过了河,公共部门就不要一直在摸石头,用落后于技术手段、公众意识、社会形态的思维、手段进行公共治理。

3个人在树上修剪树枝,30多个头戴安全帽的人在树下悠闲地围观近日,浙江省诸暨市园林部门的一幅工作照在网上流行,引发质疑。对此,诸暨市园林管理局称在树下安排大密度围护作业乃出于保护来往行人车辆的考虑。当地住建局明确园林回复属推责狡辩,并进行了问责。

有人树上剪枝,有人树下协助,以策公共安全,也许是园林部门的操作规范,本身没有问题。只是,3人修树30人围观的场面铺排得有点夸张,路过群众反感而已。事情不算很大,后果不严重,诸暨市园林管理局完全可以说是园林工人消极怠工,再不然就承认施工组织不合理,大大方方道个歉也就完事了,兴不起大浪。可是,为什么要狡辩呢?一旦踏出这一步,狡辩、说谎、糊弄公众就比施工组织不合理的过错更大,从管理疏失上升到品德败坏。

以小见大,我们不难发现,公共部门人员因为行为不端受到公众质疑时,狡辩往往成为一种路径依赖,将事情真相牢牢控制之后,再编一个理由,把无理的事说得似乎很有理,或者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在细枝末节上做文章,旨在平息民愤、蒙混过关。那些动辄将惹事闯祸者贴上临时工标签,就是一种被用烂了、用臭了的拙劣手法。其实,这不难理解,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非人格化的公共部门由人掌控,因此也难免沾染这种习性。公共部门狡辩,也是经过一番政治成本与收益核算之后做出的。

关键点在于,是什么导致狡辩成为某些公共部门在危机公关过程中惯常采用的优势策略?除了缺乏刚性监督的公权力运行惯性之外,还有两点不能不提:狡辩的技术含量与成本都不高。在一个公开、透明的体系中,公共部门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在外部监督之下,行政行为形成一条完整的、可稽查的证据链,狡辩是一种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的工作,把戏很容易被公众拆穿。反之,在一个公开与透明度欠缺、信息偏重于单向度传播的体系中,狡辩并不需要技术,有时只要勇气。至于成本,有了配套措施铺垫之后,被揭穿的风险大大降低,就算操作失败,也往往因为问责乏力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人修树30人围观事件的教训在于:公众已经过了河,公共部门就不要一直在摸石头,用落后于技术手段、公众意识、社会形态的思维、手段进行公共治理。在人人拥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你还扭扭捏捏、遮遮掩掩,还用老一套应付,不是很LOW吗?必须明白,公共部门有诚实的义务,没有狡辩的权利。相关报道见A17版□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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