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6-03-12 10:41
【生态环境问题】
1.流域生态环境日渐恶化
有关资料表明,长江流域中上游森林植被已遭到严重破坏,流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在历史上,长江中上游是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20世纪初,森林覆盖率约为30%,到解放初下降到20%,20世纪60年代初又下降到10%左右,而近20年来,又是长江流域上游一些地区砍伐森林最严重的时期之一。如今宜宾以上的长江三大干支流中,金沙江和大渡河两岸的森林已所剩无几,岷江和嘉陵江流域的大片植被也遭到破坏。由于滥砍森林造成水土流失加剧。根据国家环保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供的数据,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已从20世纪50年代的36万km2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的56.2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33.1%。20世纪90年代长江每年流经三峡的泥沙量已达7.2亿吨,与尼罗河、亚马逊河、密西西比河三条大河的输沙总量相当。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如下后果:一是耕地减少,人均耕地锐减。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人均耕地已降至0.057公顷左右,而且该地区失土的石山面积还在以每年5%—7%的速度扩大。二是导致中下游河道湖泊淤积,荆江成为“悬江”。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长江中下游的湖泊面积由2.2万km2减少到1.2万km2,减少了45.5%。这样,上游流失的水土,流到中下游,天然蓄调器(湖泊)又被淤积了,河水只能汇集到已被泥沙淤积抬高的行洪道上,因此,即便是中等洪水也往往形成大灾。
2.水资源严重污染
目前长江干流及支流、湖泊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由于长江干流水量充沛,稀释能力强,干流水质处于较好水平,一级支流处于轻污染水平,二、三级支流处于中度污染水平。但是,必须指出,长江干流的大中城市区段水质已处于轻污染或中度污染水平,而且,近几年来,干流和一、二、三级支流及湖泊的水质变化均呈下降趋势。据有关部门测试,全国水资源污染严重的城市几乎集中于长江流域,它们是:上海、南京、杭州、南通、武汉、黄石、重庆、成都等。江河湖泊遭到严重污染的有:上海的苏州河和黄浦江、南京的秦淮河、南通的通吕运河、武汉的东湖等。造成长江流域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3.严重的大气污染和酸雨
长江流域的大气环境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的污染区域集中于城市。就总体而言,流域内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尤其是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程度高于中小城市,工业城市的大气污染程度高于一般城市。长江流域内酸雨污染也很突出,现已产生了以重庆和南昌为中心的两个污染严重的酸雨区,这两地区酸雨出现的频率高达90%左右,并且其范围仍在扩展。大气污染和酸雨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以重庆市为例,1994年出现4次酸性“黑雨”,造成土地酸化,树木成片死亡,年损失5亿—6亿元。造成长江流域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有:工业废气及二氧化硫、工业烟尘污染、能源结构不合理、汽车尾气污染等。
【流城协调发展问题】
1.东西向交通基础设施滞后
长江流域的交通基础设施已初步形成了水运、铁路、公路、航空相结合的综合运输体系,但尚未形成综合大交通体系,运输设施相对落后。具体表现在:铁路、公路干线以纵向通过型为主,缺少横向铁路、公路干线的通道;没有形成东西横向出海的综合运输大通道,上游地区的重庆、成都直达上海的大通道除水运、航空外,铁路、公路均不能直达。由于沿江东西向交通基础设施滞后,造成长江上中下游地区之间经济联系薄弱,经济发展整体性差,资源优势转化渠道不畅,缺乏快速有效的交通通信纽带和紧密的经济互动,工业与城市大多呈不连续的带状分布,沿江产业带明显断开。
2.地区封锁与诸侯经济突出
长期以来,长江流域内地区封锁与诸侯经济一直比较突出,导致沿江各省市产业结构明显趋同,成为阻碍和制约沿江经济带形成和整体实力提高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条块分割现象尚未完全消除,政策法规不健全,生产要素市场分割,价格体系不合理,政企不分,各种生产要素被固化在不同的隶属关系中等造成的。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特殊性】
(一)影响的快速性
流域上游降暴雨产生的洪峰很快就会从河流上游传递到中下游,给抗洪抢险带来难度,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
(二)影响范围的广泛性
作为流体的水,用来作载体和输送动力,有强烈的渗透性、扩散性。沿江一个城市污水排放,污染带长度小则数十公里,多则上百公里,污染带宽度小则数十米,多则上百米甚至上千米。如果超过自净能力,整个河流都要受到污染。1992年至1993年调查评价长江干流总长790km,平水期污染带总长452km,占评价河长的57%。
(三)影响的持续性
流域上游以往的森林砍伐,不仅会导致以往的水土流失,还可能造成将来的水土流失;以往水土流失造成的河道、湖泊淤积不仅引发以往之洪灾,还可以引发未来的洪灾。
(四)影响的逐级放大性——“喇叭效应”
一般而言,河流越往下游,因其接纳的支流越多,径流量也就越大。沿岸如果只有少数城市达不到排污标准,只要这些城市排污量还没有超过河流的自净能力,其对下游的影响就会随着河流的自净而趋于减少。相反,如果沿岸较多或全部城市都达不到排污标准,且排污量超过一定阀值,则越往下游,污染越严重,产生叠加效果。而大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城市林立,故其影响也会越来越大。
(五)危害的严重性
随着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长江流域洪灾所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若不考虑价格因素,1954年特大洪灾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0亿元;1995年直接经济损失592亿元;1996年(6月、7月份统计)直接经济损失700亿元;1998年长江流域水灾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亿元以上。这几年洪水都比1954年小,但灾情却比1954年严重。灾后重建家园,综合治理水患也将需要数千亿元。
(六)治理的艰巨性
以治水来说明。洞庭湖区现有的堤防已加高了4次,平均每10年加高一次,每年加高加固大堤的土石方近3000万m3,共投入劳动工日6亿多个,完成10.6亿m3的土方。若将这些土方堆成1米见方的土堤,可绕地球赤道30圈。然而,这样的大堤仍只能防5年—10年一遇的大水,若要防像1954年那样大水,堤防须再加高3米—4米,总土量将为建国以来筑堤总量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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