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6-01-06 09:38
颁布“解负令”等法令:
1、措施:
(1)颁布“解负令”:
含义:“负”指的就是债务,“解负令”就是废除债务的法令。雅典债的来源:分两种,即因契约而产生的债和因损害而产生的债,亚里士多德在《尼柯马赫伦理学》中称前者为自由之债,后者为不自由之债。梭伦改革前,雅典农民的境况极其艰苦,借了财主的债若还不起,财主就在借债者的土地上竖起债务碑石,借债者就会沦为“六一汉”,他们为财主做工,收成的六分之五给财主,自己只留六分之一。如果收成不够缴纳利息,财主便有权在一年后把欠债的农民及其妻、子变卖为奴。
措施:废除所有债务;释放和赎回债务奴隶;废除“六一汉”制度;
(2)颁布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法:
目的:防止产生新的债务奴隶;
内容:规定个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
(3)制定“遗嘱法”:
目的:杜绝贵族任意侵占平民财产;
内容:规定无子女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遗产交给指定的继承人。
(4)安抚贵族:
目的:减轻贵族的强烈反抗,稳定社会秩序;
措施:允许贵族保留祖传的地产,使贵族得以继续保持优越的经济地位。
特点:调整改革措施,有效地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体现了改革的策略性和政策的灵活性。
2、结果和意义:
(1)有效地防止了贵族兼并土地,解除了债务奴隶制对平民的威胁;
(2)促使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扩大了公民的基础:原来的债务奴隶、平民、贵族都成为享有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的雅典公民;
(3)但并未废除奴隶制,并走上了奴役外邦奴隶的道路。
梭伦改革基本特点:
梭伦改革的特点从目的上看,其主要目的是消除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从措施上看,很多措施都带有“折中”色彩;
从立场上看,对贵族和平民采取了“不偏不倚”的政策.但自身却站在工商业奴隶主的立场上;
从结果上看,既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又带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
雅典民主政治确立的进程:
1、公元前6世纪初,梭伦改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基;
2、公元前6世纪末,克利斯提尼改革,进一步促进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
3、公元前5世纪中后期,伯利克里改革,标志着雅典城邦民主政治最终确立。
梭伦改革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奠基石:
梭伦改革中解负令将广大平民从债务奴隶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成为享有自由权利的公民,形成了民主政治必须具备的公民群体;
以财产多寡来确定公民的政治权利打破了贵族专权的局面,使工商业奴隶主分享了政治权利,也使下层平民获得了一定的公民权利。
以财产资格取代血缘资格这就根本上瓦解了贵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基础;
恢复公民大会设立四百人会议与设立公民陪审法庭等国家权力机构的改革措施打破了享有世袭特权的贵族对国家政权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
克里斯梯尼改革与伯利克里改革正是在梭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沿着梭伦的方向推进改革,才使得雅典城邦民主政治最终确立。
梭伦改革的社会历史背景:
梭伦改革之所以会发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其一是公元前8至前6世纪平民与贵族的尖锐矛盾,致使雅典面临着深刻的政治危机。在当时,在政治上,贵族不仅占据了所有重要的国家官职,而且还把持了作为最高决策机关、监察和审判机关的长老会议。平民则毫无政治权利可言,由平民组成的公民大会形同虚设。在经济上贵族还控制了城邦的经济命脉,通过高利贷、土地兼并等方式盘剥平民。平民处境不断恶化,纷纷破产,无力还债的平民债务人及其家属从此被束缚在土地上,被迫向债权贵族交纳六分之五的收成作为地租,自留六分之一,因此被称为“六一汉”。此外,所有的借款或租地都要以人身作为抵押,平民本人及家属因债务或交不起地租而沦为债务奴隶。由此,平民的反抗不断出现,并酝酿出公元前632年的“基伦暴动”。在此严峻的形势下,司法执政官德拉古在公元前621年把当时的习惯法编订为成文法,限制贵族任意解释习惯法。然而,该法典仍然维护贵族既得利益,如允许债务奴役,对偷窃蔬菜水果者均处死刑等等,被后世称为“血腥法律”,不可能化解雅典所面临的政治危机。
其二是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兴起,促进了雅典的社会政治改革。这一时期,随着农业、手工业与外贸的发展,工商业奴隶主阶层逐渐形成。他们不满旧贵族的政治专权,要求参与城邦政治,并卷入了当时的政治纷争。工商业奴隶主阶层一般住在沿海地区,被称为“海岸派”,他们不像“平原派”的旧贵族那样靠放高利贷、收地租和奴役债务奴隶来牟利,而主要关注发展海外贸易,掠夺外邦奴隶与财产。
他们一方面对无法参与城邦政治强烈不满,要求打破平原派的政治专权;
另一方面因经济上富有,也反对属于下层平民的“山地派”彻底改革的激进要求,主张实行温和的改革。不过,在反对贵族专权上,新兴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是一致的,他们借助于平民的力量向贵族施压,呼吁改革。
正是在上述社会历史背景下,梭伦登上政治舞台而发动改革。他社会阅历丰富,具有振兴雅典城邦的政治理想。在收复为墨加拉侵占的萨拉米斯岛的斗争中,梭伦既激发了雅典公民的爱国主义激情,也树立起良好的政治形象,由此而在公元前594年被推选为首席执政官,全面推行改革。
商鞅变法的性质和特点:
1、性质:
商鞅变法是新兴地主阶级领导的一场彻底的封建化改革运动。
2、特点:
商鞅变法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农战”和“法治”。
商鞅变法是实行最彻底、对旧贵族打击最严重,变法措施最全面,为期最长久,影响最深远的改革。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发展封建经济,增加政府收入,富国强兵,建立新型地主阶级的统治。商鞅变法的许多措施,如,“重农抑商”、“统一度量衡”、“废分封,行县制”、“什伍连坐”等不仅为秦国完成统一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与国家治理基础,对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也有重大影响。
商鞅变法与春秋战国时期的其他改革比较:
(1)措施最全面: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文化、习俗等方面;
(2)措施最彻底:废除井田制,废除世卿世禄;
(3)历时最久:先后两次改革,持续18年;
(4)推行力度最大;
(5)成效最明显:增强秦国实力,为秦统一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概述:
一、历史背景:
1、政治:分封制宗法制遭破坏,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
2、经济:铁器牛耕出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变法的根本原因) 。
3、军事(主观动力):争霸战争需要“富国强兵”(变法的直接推动力)。
4、思想:法家学说成为改革的思想武器。
[重点强调]根本原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举措:
1、经济方面的主要措施有: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
2、政治和军事方面的措施有:
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废除“世卿世禄制”;
严格户籍管理制度,制定连坐法;
普遍推行县制;
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变法的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农战”和“法治”。
三、结果:
(成功)“商鞅虽死,秦法未灭”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积极作用:
措施 | 积极作用 | |
经济 | 废井田,开阡陌 | 废除奴隶制经济基础,确立封建经济基础 |
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 提高生产积极性,增强国家实力,促进了封建经济发展 | |
统一度量衡 | 便利赋税征收;为经济活动提供便利 | |
军事 | 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严禁私斗) | 大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也为人们争取更高的社会地位提供了一个途径 |
政治 | 废除世卿世禄制 | 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特权 |
普遍推行县制 | 加强了中央集权 | |
司法 | 实行什伍、连坐制度 | 加强了户籍管理,为收税、征兵提供了依据;加强了专制统治 |
制定秦律,轻罪重罚 | 用法律形式把改革的内容固定下来 | |
文化 | 燔诗书而明法令 | 加强了对人民的思想控制 |
习俗 | “塞私门之请”推行“分异”令 | 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