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逻辑系统与客观逻辑系统
逍遥学能 2012-11-05 21:24
如果我们把逻辑视为一个“道理”的母系统,那么它首先可以衍生出两大逻辑子系统:主观逻辑系统与客观逻辑系统。由于人类的主观世界是以人脑为物质载体的,而且人类既是自然环境中的一员,同时又是自然的进化产物,因此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是相交的两个圆,它们的“道理”有重叠部分,也有各自不同之处。
在主观世界中,判断对错的规则是自我认定,即“我”认为对的,就是对的;“我”认为错的,就是错的。比如我认为女人“胖为美”,而其他人都认为女人“瘦为美”,那么在我个人的主观世界中,我的观点就是绝对正确的,别人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在客观世界中,判断对错的规则是真实认定,即此事是真的,就是对的;此事是假的,就是错的。例如伽利略将两个重量不同的球体从相同的高度同时扔下,结果两个铅球几乎同时落地,由此发现了自由落体定律,推翻了此前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重的物体会先到达地面,落体的速度同它的质量成正比的观点。
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绝对分离的情况比较少。实际上只要涉及到人,事情就必然会出现主观逻辑和客观逻辑交织在一起的情况,而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则常常让人们思维活动陷于混乱。比如,有些人认为吸烟有害健康,列出各种科学数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而另一些人也坚持吸烟无害的观点,并且现身说法证明自己长期吸烟反而身体精力充沛,寿命长久。
面对这种复杂思维情况时,一般判断对错的规则有两个:1)真实认定;2)从众原理。至于那个规则起决定性作用,这要由具体问题来决定。以吸烟的争论为例,从真实认定来判断,两种情况皆为真,即吸烟后有些人健康受损,而另一些人表现为身体无恙。在这个层面上不存在着谁对谁错,大家都对。不过,按从众原理来判断,如果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吸烟有害健康,那么我们就认定吸烟有害健康的观点是对的,相反的观点是错的,即使有少数特例也可以忽略不计,强行压制。
遵循共同的约定俗成是人类得以群居和谐相处的基础,尽管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不一定总是正确的,但是为了不被整个社会排斥,个人就只能向集体低头,即使集体的决定是错误的,个人也只能将错就错。从某种程度讲,传统、习俗、文化、权威等无形的主观产物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是因为它们存在的时间足够长,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所以才会被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当新一代人成长起来,拥有足够多的人开始挑战陈腐的教条时,过去被视为正确的,现在可能就会变成是错误的。所以,有位学者曾开玩笑道:新理论能够流行于世,不是因为事实证明了它的正确性,而是因为老一辈的人都去见上帝了。
纵观人类历史,“强权即真理”、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谎话重复一千遍就变成真理”等不合理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现象按照绝对的客观逻辑来判断的确是错的,但是当我们置身于当时的时代,当时的场景中又会发现,用主观逻辑来判别,这一切又是对的。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中,个体是无力反对绝大多数人的意志,要么被迫屈从,要么被集体排斥,甚至从灵魂到肉体被彻底毁灭。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存在即合理!
很多人不太理解这句话,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搞清楚主观逻辑和客观逻辑的区别,客观现实是不会顾忌人类主观的感受,不管在人类的眼里是善的还是恶的,是对的还是错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只要它是合乎逻辑的,就会被现实默认为是对的,就会给它颁发 “出生证”,使之存在于世。
合乎逻辑的,就是合乎道理的,这种道理不管人类是否能够理解,是否愿意承认,它都会客观存在,自然而然,独立于世。
那么,“道理”又是由谁来规定的呢?
过去人们把神、造物主、天之道来作为“道理”的制定者,现代的人们则不认为宇宙中存在着一个“道理”的制定者,而将“道理”视为自然规律、客观存在的体现。今天,人们习惯于将客观世界中所体现出来的规律性视为客观逻辑法则,将主观思维中所体现出来的规律性视为主观逻辑法则。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对“道理”的认识是一个渐进发展过程,即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或人类思维层次的提升将有更高级的客观逻辑或主观逻辑被发现或被创造出来。
比如,当基因科学技术制造出狮身人面、人头马身的怪物时,人类就需要创造更高级的逻辑法则去证明它存在的合理性,因为按照旧的客观逻辑规则来分析,在自然进化的道路上这些是不可能出现的物种,是不合逻辑的生命。在人类的初级阶段,主观逻辑需要屈从客观逻辑,而当人类成为可以“随心所欲”的造物主,像传说中的神一样为万物规定“道理”时,主观逻辑就开始有能力为大自然“制订”新的客观逻辑法则。(领导力 = NLP设框)
不过,从宏观来看,完整的逻辑体系是由宇宙万事万物的“道理”构成的一个庞大深邃的网络系统,网络上的每一个节点都受无数根线的制约,这些节点就是每个事物的本质,而这些线就是界定和限制事物本质的“道理”。局部的“道理”虽然可以被人为改变或破坏的,但在更宏观的尺度上,人类仍然是受整个逻辑系统制约和限定的,任何妄图超越或挑战宏观逻辑系统的行为必然会受到“天之道”的惩罚,“人之理”抛弃,最终结果就是死亡或者失败。
【思维原理】
1、主观逻辑——主观思维所遵循的“道理”
2、客观逻辑——客观自然所遵循的“道理”
3、主观世界——思考者的思维世界。人、动物、企业等都可视为是思考者。
4、客观世界——思考者思维世界之外的世界。例如人的肉体、自然环境、信息知识等。
5、人是大自然的进化产物,因此人类的主观思维必然受客观规律的制约。
6、在主观世界里,个人意志是唯一的主宰,所有的对错都可以由个人主观决定。当然,这是相对而言的,因为无论人的思维多么异想天开都要受制于其物质基础——人脑。
7、无论多么真实的客观,当它的信息进入到头脑后都会产生扭曲变形,这是因为头脑的思维硬件和思维软件都存在着局限性(“局限性”???)。比如,人脑与兽脑看到的月亮是不一样的,乐观思维模式与悲观思维模式看到的危机也是不一样的。
【思维法则】
1、只涉及主观逻辑时,判断对错的规则是自我认定,即“我”认为对的,就是对的;“我”认为错的,就是错的。
2、只涉及客观逻辑时,判断对错的规则是真实认定,即此事是真的,就是对的;此事是假的,就是错的。
3、同时涉及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时,一般判断对错的规则有两个:1)真实认定;2)从众原理。至于那个规则起决定性作用,这要由具体问题来决定。
4、从众原理1:多数人意见是对的,是合理的,是合乎逻辑的。
5、从众原理2:大概率事件是对的,是合理的,是合乎逻辑的。
6、从众原理3:普遍性规律是对的,是合理的,是合乎逻辑的。
7、客观世界中是真实的,但人们不一定认为是对的。如,世界上不存在神。
8、客观世界中是存在的,但人们不一定认为是合理的。如,双头畸形儿的存在。
9、在信息时代,有形的客观世界比例越来越小,无形的客观世界比例越来越大。主观逻辑的权重越来越大,客观逻辑的权重越来越小。
10、从宏观来看,完整的逻辑体系是由宇宙万事万物的“道理”构成的一个庞大深邃的网络系统,网络上的每一个节点都受无数根线的制约,这些节点就是每个事物的本质,而这些线就是界定和限制事物本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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