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如何杜绝冒名顶替上大学重演

逍遥学能  2015-12-09 11:31

        熊丙奇

  湖南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事件”还未结束,湖北孝昌县又出现了一起离奇事件:未经高考的高二学生,顶替他人上了大学。

  对于此类事件这几年时有新闻披露,比如某高校新生报到期间,查出多少个学生身份有问题;如此“一路绿灯”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高考录取制度的严密。

  根据教育部对罗彩霞事件的意见,“罗彩霞事件”发生在2004年,2005年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以来,招生秩序明显好转,违纪违规案件明显减少。也就是说,“罗彩霞事件”(以及现在这起事件)只是个案,而且这个案,发生在阳光高考之前。

  客观上说,教育部门推出的“阳光工程”,依托发达的网络技术,确实减少了近年来高考违纪违规的空间,但是,以往可以走通“冒名顶替”之路的“手法”,并没有由此在高考中绝迹。

  分析“冒名顶替”者的腾挪手法,无非是攻破高考链条中的中学、当地招办、省教育考试部门、当地公安部门、招生高校,虽然看似环节甚多,但其实“打破”途径一样,要么利用权力,要么利用利益。从目前的信息看,“罗彩霞事件”是以高校招生这个“终点”为起点,向前操作,先学校决定录取,然后再在当地换档案、换身份,高校的招生权是突破口;“高二学生冒名事件”,是以高中为起点,突破班主任这一关,获得别人的录取通知书,再去其他部门通关,直到拿着真的录取通知书,以假身份证“侥幸”入学,顺利读完大学。

  近年来发生在高考中的集体作弊事件,与此何其相似。在2007年安徽省高考期间,宿州市所辖砀山县发生了一起性质严重的集体替考事件。30多名来自省城合肥三所名牌大学的“高手”卷入枪手行列,而当地的中学老师和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中介”,分别在枪手的证件办理和“考务”方面提供一条龙“组织服务”。

  长期以来,社会舆论认为高考制度是“最不坏”的制度,虽然按照卷面分数的高低来录取学生,导致严重的应试教育,不利于学生综合发展,但正是刚性的分数标准,有效防止了权钱交易,如果离开统一考试,腐败可能会更加严重。所以,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取消高考将是一场灾难”。但这些事实却告诉我们,现行的高考制度,还有漏洞和问题在。

  高考是我国人才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对国家和民族的意义非同寻常,其中的漏洞不能不补。如何杜绝高考中的腐败问题?有人建议,加强权力监督。那么,既然其解决途径是权力监督??如果权力能被监督??高校的自主招生,也就可以得以实施。相对而言,如果建立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赋予高校自主办学权力,要求高校转变目前的行政管理方式,实行学术管理,同时要求高校全面公布招生录取信息,包括每位录取学生的家庭信息和中学学习成绩信息,再辅以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这种招生,不但可以打破应试教育格局,而且,腐败的问题,也可能会得到应有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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