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5-10-06 18:05
【—第二阶段之习作】下面是对语文新课程标准的习作知识讲解内容,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下面的知识。
习作
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3.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4.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
5.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6.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
7.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
8.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以上对语文新课程标准的习作讲解学习,希望同学们对上面的知识都能很好的掌握,相信同学们在考试中一定会取得好成绩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