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囚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  2014-12-24 12:07

纵囚的

《新唐书·,励志英语;刑法志》:“(太宗)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六年,亲录囚徒,悯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谐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意为暂时释放囚犯回家,要他们按期限回狱受刑。汉朝的马援、钟离意;晋朝的曹摅、范广等都纵过囚;其中以唐太宗这次纵囚影响最为深远。欧阳修为此写过《纵囚论》。“原”是赦免的意思。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田横五百士的历史典故
下一篇:含咀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纵囚的历史典故】相关文章
【纵囚的历史典故】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