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因素思维模式到三维思维空间

逍遥学能  2014-11-17 15:46

一维思维空间——横向思维空间
1、 单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它可从无到有,并不断变化。可以是各级种属层次的或宏观或微观的独立的一个因素,也就是任何事物。
在三圆互交哲学模式中用单个圆来表示。
2、 由辨证哲学可知,单因素势必在某一种属层次上存在与其对立统一的另一因素。两者构成二因素。共性和个性的存在使得同属某一种属层次的二因素的相互作用满足对立统一规律。
在三圆互交哲学模式中用二圆互交来表示。
3、 三因素的出现是对二因素辨证哲学的补充和完善。三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较二因素更剧烈,也更能体现对立统一规律促进各因素发展变化的优越性。(待考证)第三因素的出现,实现了二因素至三因素和至多因素的飞跃,拓宽了辨证思维的视野,也使得“三”成为思维模式的黄金数字成为一种必然。
一维思维空间对应事物在意识意义上的一维结构。
在三圆互交哲学模式中用三圆互交来表示。
二维思维空间——纵向思维空间
二维思维空间是建立在一维思维空间基础之上的。某一种属层次上多因素所表现的多样性和全面性,使诸因素构成另一更高种属层次上的单因素。从而,一维思维空间实现了纵向结构上的再循环。如此,将一维思维空间在各级种属层次上不断循环下去,二维思维空间形成。
二维思维空间对应事物在意识意义上的二维结构。
可继续用三圆互交哲学模式中的三圆互交来表示,亦可用由叶至干的逆向树型结构表示。
三维思维空间——动态思维空间
同二维思维空间相似,三维思维空间的构建运用了“多因素向单因素的转化”的观点。所不同的是,前者因某一种属层次的全面性,多因素的集合在另一种属层次上可视为单因素;而后者整体性的形成,则在于某一种属层次的多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时间层次上动态的转化。
由对立统一规律可知,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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