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已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 2014-10-12 10:33
但已的
《汉书·宣元六王·淮阳宪王钦传》:“诸侯王获罪京师,罪恶轻重,纵不伏诛,必蒙迁削贬黜之罪,未有但已者也。”《注》:“师古曰:但,徒也,空也。已,伤感文章,止也。”但已,即徒止,意思是停止治罪。后多用为减免罪刑的典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