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之明珠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 2014-09-01 10:23
吾家之明珠的
《梁书·刘孺传》:“孺幼聪敏,七岁能属文,年十四,居父丧,毁瘠骨立(形体消瘦之意),宗党成异之。叔父俎常置坐侧,谓宾客曰:‘此儿,吾家之明珠也。’”后指家族中的俊秀子弟,典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