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蜂社鼠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  2014-07-06 14:36

稷蜂社鼠的

《韩诗·,亲情;外传》卷八:“稷蜂不攻,而社鼠不熏,非以稷蜂社鼠之神,其所托者善也。”稷,这里指五谷神庙;社,指土地庙,在那里营巢的蜂子和在那里打洞的老鼠,它们依托在这个神圣的地方很安全,不会受到火熏和扑打的危险。后比喻托庇于国君,被宠幸的奸臣或仗势欺人的坏人。与“城狐社鼠”同义。《晋书·谢鲲传》:“王敦谓鲲曰:‘刘隗奸邪,将危社稷,吾欲除君侧之恶,匡主济时,何如?’对曰:‘隗诚始祸,然城狐社鼠也’”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lxy@jiyifa.cn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一沐三捉发的历史典故
下一篇:潜师以来的历史典故

逍遥学能在线培训课程推荐

【稷蜂社鼠的历史典故】相关文章
【稷蜂社鼠的历史典故】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