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三政治必修二考点解读

逍遥学能  2018-12-18 20:02

以下是逍遥右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教版高三政治必修二考点解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4.了解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1)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这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行政机关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等。
(3)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可以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而实行民主监督,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
(4)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参考第2课民主监督的方式。
(5)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政府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监督。
(6)司法机关的监督
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司法监督。
(7)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监察、审计部门是政府内部的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加强廉政监督、执法监督、效能监督,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防止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5.政府的权威及其体现
(1)政府的权威的含义
是指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权威和影响力。
(2)政府具有权威的决定因素
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3)我国政府的权威的体现
第一,依法行政的政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信誉;
第三,富有威望和影响力的政府,得到人民的自觉认可和拥护,有令必行。有禁则止;
第四,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素养都有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区分有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政府的管理是否被人民自觉地认可和服从,这是区分有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6.政府的权威的树立
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道德形象,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和水平,履行职责的效果等树立起来的。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从近几年高考试题分析中可以发现,本课内容在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注意人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区别与联系。要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些权力是如何行使的;结合具体事例分析人民代表应享有哪些权利和履行哪些义务。
1.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理解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注:公民与人民不同。①性质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②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更加广泛,公民除了包括人民之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2)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3)全国人大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以便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注:①全国人大拥有修改(不是制定)宪法的权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均不同干一般法律。按照宪法第62条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②关于立法机关和立法权的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在我国,地方人大虽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但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可见,它不是独立的立法权,只能算广义的立法权,更不能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等量齐观。所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权力机关,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但不是立法机关,无立法权。这里说的立法机关、立法权的“法”是指国家的法律,不是一般的法规。香港立法会是立法机关,有立法权。这里说的“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③区分“最高权力机关”和“权力机关”。前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立法权。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②决定权。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③任免权。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④监督权。监督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注:监督权中的“一府两院”是指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了解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民代表的产生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3)人大代表的任期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5年。
(4)人民代表的职责
①人民代表的权利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所谓提案权,是指人民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所谓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②人民代表的职责、义务
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接受原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监督。
3.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的政体只能是采用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是: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①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民主必须以集中为保障,才能集中统一人民意志,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②表现。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二,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及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4.理解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明确我国的其他国家机关
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管理机关等。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去贯彻执行。
注: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制约因素。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它们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建立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显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六课我国的政党制度
本课中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党的执政方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人民政协的性质,人民政协的职能属于高考政治学科的主干知识,在历年高考中占重要地位。其中比较稳定的考点是党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党的执政方式,而其中党的执政方式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是难点,党的性质、宗旨,党的执政方式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近几年高考的热点问题。
1.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2.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②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4)全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①明确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的意义。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②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指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指体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③理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
第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第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是坚持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是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它是具体的、历史的。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党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继续成为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就必须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的先进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第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④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理解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含义,懂得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1)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含义
科学执政: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民主执政: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2)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3)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的关系
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互为条件和前提。要做到科学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进行民主协商和民主讨论。而要实现民主执政,也必须以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制度为前提。
注:(2)(3)两点共同说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相互关系。
5.理解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优越性
(1)了解我国的民主党派
第一,我国的民主党派概况:我国有8个民主党派,他们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第二,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
我国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2)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
①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二者是执政与参政的关系。
第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第二,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民主党派参政(参政的基本点)可以概括为“一参加,三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参加”不是“掌握”,“参与”不是“决定”。其中参加国家政权即推荐民主党派成员在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管理。
第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这具有中国特色,是对政党制度的创新,不能理解为西方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关系。
②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政权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各民主党派才能团结协作。
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是亲密友党的关系,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互相独立的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关系。
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我国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⑤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人民政协的创立与成员。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倡导下,我国各党派共同创立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政党身份参加。此外,人民政协还包括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各界爱国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等。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职能。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5)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6)我国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
我国既然存在多党,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
第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国家性质决定不能实行多党制。
第二,主张在我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的实质是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其后果必然是人民政权的丧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造成社会倒退、人民遭殃。
6.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第二,当前主要任务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三,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有机统一、缺一不可的。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上形成的,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是通过宪法和法律来实现的,而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点。人民当家作主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冢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7.我国重大方针政策的决策过程
(或者:如何认识三次会议“党的会议、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的排列顺序)
我国的重大方针政策,首先是由中国共产党提出,人民政协协商,最后由全国人大把它上升为国家政策、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必须首先召开党的会议,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二,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因此,召开党的会议之后,继而召开全国政协会议,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民主人士的意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这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第三,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因此,党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必须再提交全国人大讨论通过,使之变为国家意志,以保证党对国家的领导。
8.政治生活中有关“监督”的比较
(1)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监督权是其中的一项。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2)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构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中监督权即监督宪法及法律的实施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3)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
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其中,“互相监督”是指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平等基础上的互相监督,尤其强调参政党监督执政党。
(4)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党和政府集思广益,有利于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5)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打击各种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从近两年的高考看,本课主要考查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我国的宗教政策等。2009年迎考复习应注意以下问题:要注重对知识的记忆、理解,又要注重知识的运用;运用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分析西藏和新疆取得的巨大成就;运用宗教政策分析我国对宗教胜地的修复和保护。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伟大祖国的灿烂文明,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尊严,全国各族人民缔造了伟大的祖国。
(2)新中国成立后,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在正确的民族原则和民族政策指导下,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3)我国新型民族关系建立的原因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这是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前提条件。
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处理民族关系。
我国宪法和法律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代代传承的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
2.理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基本原则。
(1)民族平等一一首要原则
第一,民族平等的含义: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具有同等的地位,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二,民族平等的依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各族人民都为祖国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坚持民族平等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首要原则。
第三,民族平等的表现:历届全国人大都有少数民族代表参加,而且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都高于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少数民族人士参加各级政协;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2)民族团结一一重要原则
第一,民族团结的含义:是指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第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3)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本原则
第一,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含义: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第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性:各民族共同繁荣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
第三,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措施: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了民族的繁荣。特别是国家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大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也带动了整个社会现代化进程。
(4)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原则之间的关系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三项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是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3.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优越性
(1)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置与自治机关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我国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民族自治权。
(3)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
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具体表现在:
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
第二,“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
第三,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互相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注:以上三点,第一、三两点是讲我国的历史特点,第二点重点讲的是现实情况。
(5)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这是本课的重点,明确其优越性,才能更好地理解国家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也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4.了解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
全面正确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含义: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实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是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是~项全面、完整的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2)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邪教不是宗教。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旗号,神化首要分子,宣传迷信邪说,蒙骗群众,非法聚敛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恶势力。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
(3)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一方面,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另一方面,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含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原因: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我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都是国家的主人,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宗教团体是联系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宗教界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第八课 走近国际社会
从近几年高考试卷的命题看,本课的内容在政治高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高考试题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分析近两年的试题,考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关系的决定因 素、突出国家利益、强调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世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9年命题仍然会以这些内容为重点。
1.了解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及权利和义务
(1)国际社会的构成
国际社会是由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构成的,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的基本成员,主权国家是最基本的成员。
国家不同于地区,国家拥有主权,而地区没有,如台湾就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不是一个国家,也不拥有主权。
(2)主权国家的地位
主权国家是当代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3)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
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
②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是它的基本特征。这意味着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及制度差异,在国际法上享有地位平等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与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的控 制和干涉,在处理外交事务时不受国内政治的影响,在处理内政事务时不受国际环境的影响。
(4)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
①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基本权利。
独立权: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平等权: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自卫权: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管辖权: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管辖权对公民的管理和保护包括居住国外的侨民,对物的管理包括了驻外的使馆等。
②主权国家的义务。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等义务。
(5)理解人权和主权的关系
国家主权对实现人权有决定性作用。主权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国家的主权是该国人民享有人权的前提;人权是主权的体现。
一些西方国家不履行主权国家不侵犯他国、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国际义务,而是以所谓的“人权高于主权”为借口,侵犯他国主权,干涉他国内政,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人权高于主权”是强权政治的翻版。
2.了解国际组织的含义、类型和作用
(1)含义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一些国家、地区或民间团体,出于各种特定目的,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的方式,建立了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这就是国际组织。
(2)类型
国际组织名目繁多,规模不一,依据不同的标准,国际组织可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有政府间的和非政府间的,有世界性的和区域性的。
(3)作用
许多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调节国际争端,缓解国家间的矛盾,维护世界和平;等等。
3.理解联合国的宗旨、原则、作用
(1)联合国是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主要机构有: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等。
(3)联合国的宗旨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4)联合国的原则
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
(5)联合国的作用
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6)中国与联合国
①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②中国一贯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支持联合国的改革,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在世界裁减军队、环境保护、保障人权和解决地区冲突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贡献。
③我国在联合国坚持实事求是和伸张正义的原则,参与解决国际争端,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好评。同时我国人民也从联合国及其有关组织得到有益的支援。中国在联合国中的活动表明,中国是负责任的国家。
4.了解国际关系的含义
(1)国际关系的含义
国际关系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2)国际关系的内容
国际关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有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军事关系等。
注:国际关系最基本的是经济关系,最活跃的是政治关系。
(3)国际关系的形式
国际关系的形式也是多样的,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其基本形式。
5.理解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影响国际关系的因素很多,其中国家利益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国家力量是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
(1)国家利益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第一,国家之间之所以出现分离聚合、亲疏冷热的复杂关系,国家利益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第二,由于国家具有阶级性,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首先体现了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
第三,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对立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第四,国际社会需要协调国家间的利益,处理好国家间的矛盾,以促进国际关系的健康发展。任何国家都不应以维护本国国家利益为理由,侵犯别国的主权和安全,干涉别国的内政。
(2)国家力量是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
第一,国家力量又称国家实力、综合国力。它是主权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捍卫本国利益、实现国家目标和影响别国的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地位、作用和影响的重要尺度。
第二,从国际法角度看.国际社会的每一个主权国家应该是一律平等的。但是,在现实的国际关系中,每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国际影响力,历来都是由国家力量决定的。国家力量发生变化,也会引起国际关系的变化。
6.说明我国在国际关系中必须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
(1)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原因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正当性和正义性。
(2)我国国家利益的内容
我国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利益,如国家的统一、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政治利益,如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巩固;经济利益,如我国资源利用的效益、经济活动的利益和国家物质基础的增强等。
(3)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我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合理的国家利益,并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注:国家利益不仅指国家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国家的安全利益、政治利益。

第九课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从近几年高考政治试卷的命题看,本课的内容在高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高考试题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分析近两年的试题,考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当代国际竞争与各国的发展策略,我国的外交政策。2009年命题仍然会以这些内容为重点,学生在复习中要注重联系时事,结合我国外交政策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知识,说明我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中发挥的重大作用;联系经济全球化和当前世界科技的迅猛发展,结合国际竞争的实质,说明我国自主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 了解当今时代的主题
(1)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2)和平问题
①和平问题的含义: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②和平成为时代的主流。
世界和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世界和平的维护将给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过世界各国人民的努力,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新的世界大战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打不起来。因此,和平成为时代的主流。
③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
战后虽没有发生大的世界战争,但局部冲突不断,世界仍很不安宁。
总体和平、局部战乱,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仍是国际局势发展的基本态势。世界人民还面临着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艰巨任务。
(3)发展问题
①发展问题的含义: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
②追求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中,世界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超越了以往的历史。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世界经济发展趋于注重提高质量,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经济可持续发展日益受到关注。追求发展也成为时代的主流。
③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
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
(4)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和平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和平就谈不上发展;发展是和平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发展需要和平,和平离不开发展。在和平中求发展,以发展促进和平,这是人类社会走向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5)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有效途经
坚定地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
2.了解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
(1)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
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了以美苏对峙为标志的世界两极格局。
第二,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苏对峙的两极格局被打破。世界各种力量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中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大国之间的关系经历着重大而又深刻的调整,国际格局向多极化发展。
第三,目前世界正在形成若干个政治经济力量中心。美国、欧盟、俄罗斯、中国、日本等大国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广大发展中国家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力军,是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同盟军。
第四,世界多极化的形成将是一个漫长曲折的充满复杂斗争的演变过程。
(2)世界多极化趋势的意义
世界走向多极化,是时代进步的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由于世界多极化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因而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
称霸与反称霸的斗争将长期存在,这是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个基本因素。单极与多极的矛盾、称霸与反称霸的斗争,将成为21世纪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的国际斗争的焦点。
3.了解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1)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是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2)建立国际新秩序
第一,建立国际新秩序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为了和平与发展,必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这是抑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每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外部条件。
第二,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要内容。
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就是要保障各国享有主权平等和内政不受干涉的权利,保障各国享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保障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保障各个民族和各种文明共同发展的权利。
(3)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中国政府主张,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各国都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政治上互相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第二,经济上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
第三,文化上各国互相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
第四,安全上互相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4.理解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
(1)国际竞争的表现及其实质
①国际竞争表现在各个领域,有经济竞争、文化竞争、军备竞争、人才竞争、科技竞争等。
②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2)进一步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性
发展才是硬道理。大力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强国家实力,这是我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
当前,我们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尤其要着力于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5.理解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
(1)外交政策含义
外交政策是指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目标及所采取的策略、方式和手段。外交政策是国家对外职能的体现,是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在对外关系中的反映,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外交活动的形式
外交活动的表现形式有:访问、谈判、交涉、缔结条约、发出外交文件、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
(3)我国外交政策的依据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4)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
第一,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二是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国家的独立和主权是国家自立于世界、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条件。在对外关系中,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就是维护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这是我国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标。
第二,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时代的要求,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第三,基本立场:独立自主
独立自主就是在国际事务中坚决捍卫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国际问题自主地决定自己的态度和对策。
第四,我国对外关系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5)我国取得外交成就的原因
中国外交成就的取得有许多条件,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发展 与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关系,与他们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积极寻求共同利益,坚持大局,求同存异;全面实行对外开放,促进交流与合作;等等。
6.了解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内涵
(1)独立的社会主义中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2)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表现
第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环境。
第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第三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
第三,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永远不称霸。
(3)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性
第一,中国人民爱好和平,但中国在近代却遭到列强侵略、掠夺。
第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我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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