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常见词类活用类型及判断方法2

逍遥学能  2018-10-18 09:15

高考常见词类活用类型及判断方法2?

六、意动用法

意动用法一般涉及的是形容词和名词。形容词、名词带宾语用如意动,就是“觉得宾语怎么样”,是在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事物具有用作意动的形容词表示的性质或状态,或者成为用作意动的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经常可以翻译成“以……为……”或“认为……是……”或“把……当作……”。如:

成以其小,劣之

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

况吾与子渔樵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

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

注:例句中斜体字为活用词

文言虚词“所”“以”与“所以”

题目: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的词,意义和用法不同的一组是

A.古有之,未之思耳譬若以肉投馁虎,何功之有哉

B.其巧百倍于常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C.帝以问先生:“可动否?”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

D.此马氏所以不对也。行过夷门,见候生,具告所以欲死秦军状。

讲解:答为A。“之”:①代词,在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时,该代词宾语前置;②助词,“何……之有”这个固定格式中,是宾语前置的标志。B项的“于”都是介词,表示比较;C项中的“以”都是介词,“用、拿”,这个句子中省略了后面的代词宾语;D项中的“所以”都是“……原因”。

“所”“以”都是202019年语文科《考试说明》中规定考查的文言虚词,而“以”从1994年以来的考试中每年都出现。命题者居然选择“所以”,可见用心良苦。考生对“所以”却并不真正理解。借此笔者将“所”“以”“所以”的用法作详细说明。

虚词“所”的用法:

《说文》:“所,伐木声也。”在古汉语中,实词“所”可用作名词、代词、量词、数词;虚词“所”可用作助词、连词。无论是实词“所”还是虚词“所”,都是假借字。作为助词和连词的“所”,其用例均见于先秦。助词“所”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的书面语中;连词“所”多见于《尚书》《左传》《论语》等先秦著作中。

助词

“所”与动词(或者与“介词+动词”)结合在一起才能充当句子中的一个成分。当“所”与它们相结合的时候,必须放在他们的前面。一般把“所”字与其后面的动词(或者“介词+动词”)总括起来称“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一个名词性的短语。

一、“所”与动词相结合组成名词性短语,在句中可以表示与动作行为相关联的各个方面,诸如人、事、物、处所等。“所”字结构可按“(所)动词+的+名词”这样一种格式来对译。

例: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烛之武退秦师》)

二、“所”字先与介词结合,然后再与动词组成名词性短语,在句中表示跟动词相关的原因、处所、时间以及动作行为赖以进行的手段或涉及的对象等。

例: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连词

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设”等。“所”的这种用法多用于誓辞句。这种用法在中学课本中未见。

例: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虚词“以”的用法:

《说文》:“以,用也。”由此引申为介词诸义先秦已有用例,后沿用与文言中。“以”又可用作连词、代词、副词、助词、语气词,是假借字。连词用例已见先秦,后沿用与文言中,其中有的用法(“……以上”“……以后”等)一直沿用至今。代词、副词、助词、语气词的用例,多见于先秦两汉古籍以及后世的仿古著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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