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学能 2018-10-0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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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无良商家最害怕的时候,但过后制假贩假又死灰复燃。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于是出现了职业打假者,他们知假买假,通过摸查确定目标,大量买进后索赔。对于职业打假者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职业打假是一个大家利器,有人将其视为投机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综合材料的内容和含义作文,选好角度,确定利益,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优秀范文】
为职业打假者点赞
职业打假,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活儿,虎口拔牙,伸张正义,有时候还要面临各种压力和威胁。但他们义无反顾,坚持斗争。所以,我要为职业打假者点赞。
职业打假人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市场上假货太猖狂。改革开放这三十来年,中国人的吃穿用度,五光十色、琳琅满目。市场的繁荣和消费者的慷慨,给假货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就像肥沃的庄稼地里必然会滋生杂草一样。杂草不除,它就会吸食庄稼的养分,最终遭殃的是盼着收获的庄稼人。市场上的假没人打,诚信者受损,消费者遭殃。蔓延日久,何止是杂草的野蛮,简直是吞噬市场肌体的毒瘤!所以,对于制假售假,必须斩草除根,不留后患。虽然国家出台了各种法律条文,也组织了各种管理监督组织,但百密一疏,总有监管不到位的时候。这就给造假售假者提供了一些机会,也为职业打假者的生存提供了施展才华的空间。所以说,职业打假人,也算是为民除害的“梁山好汉”!
当然,打假,要打的理直气壮,凭的不是武侠小说里的盖世奇功,而是国家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站在了有法可依这个理上,职业打假者就成为正义的化身,有了法律这件利器,那些制假卖假者只能“认栽”。当职业打假步步为营时,那些制假卖假者就只能退缩了;当职业打假数十年如一日时,那些制假卖假者便无立足之地了,直到他们走向灭亡。
但要真正做到让制假者闻风丧胆,谈何容易!有人总结“打坛”的生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纯粹的个人打假,在流通领域购假索赔;二是公司打假,接受厂家的委托,帮助厂家调查假货源头,配合执法机关联手打假;三是两者相结合,一边从事公司打假业务,一边有选择地打假索赔,借此赢得媒体和舆论的支持,并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团队。与其说是打假的“三种方式”,倒不如说是“三个阶段”更贴切,因为这些职业打假者都经历了这三个阶段,他们也因此从“一匹狼”变成了“一群狼”,从“打假个体”变成了“千万资产的公司老板”—只是这个过程太坎坷。
那么,问题来了。
职业打假是为了逐利,至少会被贴上逐利的标签,那么它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之一—公义,便会被蒙上一层暧昧的色彩。甚至打假人也渐渐从媒体的宠儿沦为非议的对象。《南方周末》记者就曾对“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笑言,你现在已经被“毁容”了。王海苦笑回应:我知道,无所谓。但他接下去的后半句,更令人深思:“我们最大的作用就是启蒙,这个作用早已实现,我没有太多的奢求。”每个人都要生存,职业打假获得丰厚回报,有利国家,有利他人,有利自己,何乐而不为?
一个诚信有序的社会,本不该有职业打假者的饭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是每个消费者可以随时拿起的“武器”。
但是因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市场诚信缺失、监管缺位,使一些职业打假者一夜成名。这不是打假者的荣耀,而是文明社会的尴尬。
如今,国家发重拳打击制假贩假,更多的消费者和职业打假合纵连横,让制假售价的空间越来越小。“职业打假”终会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他们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潜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着消费市场的清明诚信。
所以,我要为职业打假点赞。为他们的公益、诚信和责任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