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7个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保规划全面完成

逍遥学能  2018-03-18 14:53

气象观测场周边1000米范围内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距观测场距离的1/10,8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采石,5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垃圾场、排污口,100米范围内禁止挖筑水塘近日,随着龙岩市最后一个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出台,全市7个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保规划全面完成。

据悉,这是龙岩市首次出台气象专项规划,它将进一步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12月1日起执行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干扰源的问题日益严重。今年,市气象局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全市7个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各观测站周边建设规划,制订出台了7个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现均已获得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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